成都这边博士人才引进策略是什么啊?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19〕377号)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的本科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2、在我市公共服务行业(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公共管理)和产业功能区稳定就业,无房且通过租赁市场房源居住的,可申请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计发标准按照《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的50%执行,发放年限最长5年。

3、按照《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成房发〔2017〕101号)和《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等政策文件要求。

4、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确定的A、B、C、D类人才标准条件的高端人才可按照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优惠租购人才公寓,租赁人才公寓期间可按照不低于市场租金25%的标准领取租赁补贴,优惠购买人才公寓规定政策优惠面积内可享受85折优惠。

5、部分区(市)县购买人才公寓可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给予购房补贴。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我市产业功能区稳定就业的骨干人才,符合条件可申请租住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可按照不低于市场租金25%的标准领取租赁补贴。

6、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要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市人才引进政策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⒈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⒉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博士落户成都奖励(博士落户成都奖励政策)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成都博士后落户有什么好处

成都博士后落户的好处:

1、子女入学享有政策规定的特殊优惠政策;

2、就业创业有相应的补助资金。

成都博士后落户注意事项: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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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放宽条件

根据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从2018年起至2027年,未来10年,四川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需求,采取分层分类遴选方式,省层面重点支持100名左右杰出人才、1200名左右领军人才和100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示范带动各市(州)支持培养10000名左右各类高层次人才,形成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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