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寓办的居住证可以积分吗
不可以,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办理须知》相关规定,办理居住证的前置条件:本人或直系亲属中的父母、配偶、子女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本人或配偶租住的房屋办理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凭证;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单位房屋产权的宿舍等。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办理须知》相关规定,办理居住证的前置条件:
一、本人或直系亲属中的父母、配偶、子女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本人或配偶租住的房屋办理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凭证;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单位房屋产权的宿舍等。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需要哪些证件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3. 劳动(聘用)合同;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5.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6.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积分落户需要多少积分
法律分析:《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具体的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相应积分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成都积分落户条件2021新规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在成都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第七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2021年成都积分入户口新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 2021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2年8月27日。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规定时限内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申请区域引导指标加分的,应在加分区域入户。
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5、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积分入户成都申请条件/材料
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入户申请表.doc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链接:;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