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落户政策2017年规定有哪些?
??成都户籍落户政策2017年新规定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成都学历落户有何条件限制呢?
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青羊区宁夏街136号。
4、提出申请
①、落户到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外地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入户模块按照提示填写网上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毕业证等),并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②、入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的,则需要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场申请办理;
5、“人事档案”是否托管
①、入户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其人事档案可原地不动,只需要现工作单位盖章认可,即可申请办理;
②、入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的,办理条件除了本文中所述的条件之外,还需要满足“人事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且已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