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

如何办理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我近来听说了有许多的朋友都有这样的疑问,不必过度担心,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通过本文的介绍可以获悉哦。为此,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有关政策和规定,提供给大家作为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办理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

从成都天府新区公安分局获悉,因目前人才新政落户人数趋于平稳,为方便管理,从本月22日起(含1月22日),将撤销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办证点。22日(含)以后,所有办理人才落户业务的市民都需前往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办理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据悉,去年我市人才落户新政开始后,因前来天府新区落户的人数较多,为了方便群众进行业务办理,成都天府新区公安分局2017年7月将办证点临时搬到场地宽阔的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

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综上所述,以上全部内容就是关于如何办理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的介绍,大家都获悉了吗?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大家可以放心使用哦。希望以上全面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华区落户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在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地址在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时间和线下查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 线下查询: 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受理点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一楼 电话:028-87706888 高新区天府三街ICON大源国际中心A3栋3楼85339319 天府新区天府人才事业发展中心61889635 锦江区成都市南三环路二段901号86625426/86625427 青羊区成都市鼓楼北三街2号86254925 金牛区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单元2-2室87705570 武侯区武侯区五科西武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85057886 成华区成华区建设路52号84360602 龙泉驿区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84856551 青白江区青白江怡湖西路118号青白江区培训科83668046/83667736 新都区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人才交流中心8399476 1、89399625 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五环广场七号楼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82721985 双流区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双流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大厅1号窗口85834707 简阳市简城街道办马号街33号市人力资源市场4楼27223736 都江堰市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五楼61929054 彭州市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彭州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83886260 邛崃市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邛崃市凤凰大道168号)88793300 崇州市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永康东路385号)82203533 金堂县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84997157 大邑县晋百镇邑新大道192号88222798 蒲江县蒲江县鹤山街道办工业南路16号人才交流中心88555995 新津县新津县玉津镇瑞道路146号82555577

成都哪里办理新生儿户口

一、成都新生儿上户办理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地址:顺城大街391号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慈寺路48号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文武路1号4楼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交大路178号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大弯便民路6号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北泉路777号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育英路788号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柳城南江路116号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崇阳镇金盆地大道(崇州市公安局侧)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洪江路三段65号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五津镇镇西街43号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郫都公安办证中心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596号

成都入户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本科学历持证入户、持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一、 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 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本科学历持证入户、持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成都金牛区集体户口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再过10天就是5月20日了

“520”因为谐音“我爱你”

受到广大新人朋友的喜欢

选择在这一天办理结婚登记~

(准备这天去登记的朋友举个手呢~)

今年,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从2月初开始

实施婚姻登记预约限号

需要先预约再到现场办理

最新消息:

目前成都市婚姻登记仍需要预约

更重要的是

今年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

对这天婚姻登记总量进行了限定

5.20成都各婚姻登记处预约总量统计表

成都婚姻登记预约方式

一、网上预约方式:

预约平台: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站

关注【成都本地宝】,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进入预约页面

二、电话预约:

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锦江区下东大街166号

联系电话:86651671

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区市民中心4楼

联系电话:87624041

青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斌升街28号

联系电话:86641247 86631220

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晋吉南路173号

联系电话:85093507

成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鸿南路86号新47幢

联系电话:84310095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合作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新区天娇路1号(合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956329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天府一街1120号(公安高新区分局办证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5122994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空港产业新城婚姻登记处

地址:成都高新区空港产业城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政务大厅B厅

联系电话:27250909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华阳街道正西街274号

联系电话:68772210

龙泉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859359

青白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区政务中心3楼大厅)

联系电话:83694269 83669326

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温江区温泉大道二段503号(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内)

联系电话:82746699

新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都区新城区育英路新政务(市民)服务中心A区3楼

联系电话:83048200

双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双流区涧槽中街396号

联系电话:85811511

双流区民政局永安婚姻登记处

地址:双流区永安镇玉堂街14号

联系电话:68535886

金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4994128

金堂县民政局淮口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堂县淮口镇科马小镇27栋

联系电话:13438051812

郫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郫都区郫筒镇新南街158号

联系电话:87933889

蒲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蒲江县工业南路16号(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555259

大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大邑县大邑大道379号

联系电话:88269027

都江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都江堰市壹街区问道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89742503

新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津县西创大道1616号(政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82512965

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424号

联系电话:83873691

崇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崇州市崇阳镇世纪大道1000号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62182006

简阳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15号

联系电话:27231566

邛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邛崃市临邛镇永丰路185号

联系电话:88798962

★友情提示:

1、除登记当事人外不得带其他陪同人员到登记处现场。

2、请佩戴口罩到登记现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消毒等工作,如有感冒或发烧等情况请到医院治疗痊愈后再预约登记。

3、防疫期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登记大厅,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窗口消毒。

结婚登记相关问题

Q:目前国家法定婚龄是多少?

A:我国《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Q:婚姻登记有何种限制?

A:要求结婚登记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Q:双方户口都不在成都,能否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

A:这种情况不能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

Q:户籍在成都的准新人,可以在哪里领取结婚证?

A: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Q: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集体户口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蓝色或红色背景,粘贴尺寸6*4厘米)。

Q:当事人未落户的,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A:可凭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Q:当事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怎么办?

A:《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Q:军人结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A:根据《关于军队人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字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

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必须符合关于出证单位级别、驻地等问题的规定。

Q:现役军人应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A:根据《关于军队人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Q:涉外婚姻应当如何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A: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具体请依照四川省民政厅相关政策为准。

-END-

本文由成都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

素材来源:成都民政

文字 | 小程

排版 | 小程

插图 | 成都民政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落户咨询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落户办理地址(成华区落户在哪里办理)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86408110

办证中心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电话028-68382288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电话028-84550103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世纪大道1000号;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电话028-88740680

郫都区公安办证中心:德源北路二段555号清江别韵综合体;电话028-87913877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简阳市人民路465号;电话028-27266123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1、房屋面积≥90㎡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参加社保1年以上

买房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买房落户需办理的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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