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迁户口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到派出所去办:先向接收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他们会给你开出户口准迁证,再到原籍的派出所凭证开具户口迁移证,拿了这张迁移证就可以到接收地派出所办理入户了。
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
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号码是028-96166。成都市武侯区政务中心成立于2005年6月,具体地址位于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015年10月1日从武侯区双楠小区整体搬迁至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以下简称新政务中心)。
原分散在各地的区教育、区卫生、区档案、区司法公证、区社保就业及人才交流、区规划建设、区交通、区统筹城乡、武侯公安户政、公安出入境、区国税、区地税、武侯国土、武侯新城等14个政务分中心撤销,相关业务统一入驻新政务中心对外办理。
武侯区政务相关介绍:
1、新政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10000余平方米,共有4层楼8个功能区,设有对外服务窗口250个,工作人员450余名,可为辖区企业、群众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同时提供文印刻章、全程帮办、审批事项前置咨询、水、电、气缴费、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
2、新政务中心同时还建设了对应网站,提供办事指南、中心导览、窗口预约排号、全程帮办以及办件查询等多项线上服务。对外开通了“96166”呼叫热线,提供24小时全方位政务咨询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 武侯区人民政府-武侯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武侯区市户籍管理中心地址 急求
在一环路坐公交在肖家河下车 72、 34 路都到, 在检验检疫局对面的马路,往二环路方向走大概300米,
成都市武侯区办证中心电话
电话打114查嘛,我只知道地址在高升桥东路8号
不过结婚证是在办证中心办吗?不是在民政局或者街道派出所吗?你问清楚没有哦!还有人家办证中心周末根本就不上班嘛!
成都武侯区政务中心电话
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
30个职能部门入驻,集中办理195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地址:成都市置信北街3号
电话:政务大厅咨询 85058111 社保就业咨询 85056681 监察投诉 85058041
网上政务大厅:
http://egov.cdwh.gov.cn/
成都武侯区社保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12333,同时还有028-61888166。该政策咨询电话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的咨询号码。
另外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可知,成都市劳动保障大厦(市就业局、市社保局等局属单位办公地址)的咨询电话号码是028-87706992、87706993。
扩展资料:
成都市武侯区户口结婚的手续和流程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