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平迁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当事人要到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其次,当事人要持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审批过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户口迁移,也可以带上户口准迁证明到新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最后的户口迁移。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一、户口迁移流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户口平迁需要什么条件

1、成都市居民可在本人及者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一、成都户口平迁需要的条件

1、成都市居民可在本人及者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也就是说,只要在迁入地区有房,无论是成都主城区还是郊县户口,都可以直接平迁。

二、成都户口平迁需要的资料

1、 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 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 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 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 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在成都一般来说,只要想要平迁户口到的地区自己有房,那么就可以很顺利的办理成都户口平迁,所以成都户口平迁需要什么条件?当然是需要满足房子的条件,符合有房以及其他相关条件的即可,然后就可以准备迁移人员的身份相关资料和迁入地房产的相关资料等等,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到平迁入户的派出所办理。

成都户口平迁条件2022

成都户口平迁条件具体如下:

1、成都市居民可在本人及者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3、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也就是说,只要在迁入地区有房,无论是成都主城区还是郊县户口,都可以直接平迁。

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一般只限本人,且公安机关的公章齐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还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栏,必须填写到省市、县,迁移证上字迹须清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户口平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成都市户口平迁条件

1、成都市居民可在本人及者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以及户内成员将入户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以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也就是说,只要在迁入地区有房,无论是成都主城区还是郊县户口,都可以直接平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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