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入学在哪里办理积分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一、成都积分入学流程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

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

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二、成都积分入学条件

11分的积分指标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入学?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法律依据: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第85条,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外来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积分入学怎么积

成都积分入学,是成都市根据积分入学政策,进而进行积分高低排名让子女入学的一种入学方式。简单的来说,以居住证、社保、学历、个人贡献等各项指标建立起来的积分,进而看是否满足成都积分入学的分值,之后根据分值高低决定子女进入哪所公校上学。

成都积分入学,按照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7月31日进行申报。每年的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对于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成都积分入学要多少分才可以入学呢?根据相关的规定,成都积分入学需要达到11分及以上才可以。11分的积分指标,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成都积分入学怎么算积分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学计算方法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一、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

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

1.本条中自有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

(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

(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住房。

2.本条中租赁登记的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申请人(包括配偶)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三类住房:

(1)已办理租赁备案的住房;

(2)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的认定以办理本市居住证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且连续办理了居住证的,截止申请日上月底,按5分/年累积计算。

4.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当前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积分怎么弄

一、申请条件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具体计算方法:点此查看

二、积分办理资料

1、稳定职业指标

①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②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在省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和参保单位网上经办系统查询打印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2、居住引导指标

①自有住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备案凭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国有直管公房的提供有效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合同。

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

③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

三、积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

办理地点:居住证签发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

我考虑到以后孩子在成都读书,我就需要落户,所以想了解一下积分落户怎么落户?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积分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于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布。

基础指标:

1.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导向指标:

1. 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 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

成都读书需要什么条件

1、异地户籍的孩子想在成都就读,需要满足2个条件。成为本地户籍,或者提供在成都1年社保及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就读的学校必须是居住证地址就近,2、你的情况要迁户口到成都的话,房子上必须要有大人的名字才可以,因为孩子不能单独立户,必须的随父母迁移。3、也可以直接通过一些机构委托入学事宜,比如会人社保这一类的。后期再慢慢迁移户口到成都来。

就读程序

(一)公布登记点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于2022年4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登记点设置情况(含地点、工作电话、工作时间安排等)。

(二)提交材料

1.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截止2022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2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2.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三)审核及入学

1.登记点审核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2022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3.2022年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内,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