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三不变!2021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来啦

近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从2021年起,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将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简化手续、一键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2021年4月20日起,家长通过电脑或手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足不出户就可办理随迁子女就学了!

随迁子女就学怎样办理?

2021年政策有哪些变化呢?

来给你划重点了

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有三变三不变!

三不变

(一)适用对象不变

1.外地户籍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

2.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提示:成都东部新区到本市其他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可按要求向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提交申请。

(二)申请类型不变

继续保持双轨并行,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按积分制入学申请办理;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按条件要求(见下文)进行申请办理。

(三)申请条件不变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随迁子女入学仍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具体来讲:

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蓉办理的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变

(一)申请方式改变

将线下申请办理,调整为线上申请办理(具体操作步骤,附于下文)。减少证明材料的重复提交,调整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网上查验,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更加高效、更为便捷的公共服务。

2021年4月20日起,家长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点击菜单栏“查询服务”中的“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线上申请。 src=”http://image.wllzh.com/pic/20230210/jiahao/b973b9f4a8be94cc3a4f72088ed2b736.jpeg”/>2 进入公众号,找到底部菜单栏

“查询服务”-“义教招生入学平台”,进入右图页面,滑动至底部

(二)积分分值改变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号)关于“居住引导指标”由原1分调整为5分,将居住证积分申请随迁子女就学条件修改为“申请人积分达15分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三)申请时间改变

为方便家长办理随迁子女就学,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从2021年起,将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办理时间提前到每年4月20日至 5月20日,申请要求不变;审核办理时间不变,仍为5月份的工作日。

成都小学入学户口最新规定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

法律依据

《成都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意见 办理就读,具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

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成都人才落户集体户口孩子怎么上学

法律主观: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

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文体旅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公园城市建设局、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民政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部分区域公办教育学位不足的,可统筹安排到区(市)县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落户孩子教育政策(成都小学入学户口最新规定)

成都市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政策

法律主观:

成都集体户子女按片区上学吗

不是。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成都集体户入学政策有两种。

1、按照户籍所在地学区划分入学(一般为公办学校入学方式)。

2、学位房入学(一般也要求孩子落户到房子,一房一孩),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保证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那么落户后孩子至少是有一所公办学校学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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