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落户通】,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本科落户】即可直达本科落户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022成都本科落户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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