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条件

目前成都可通过人才落户(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积分落户(积分达到落户条件可落户)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成都外地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成都外地人申请公租房条件为: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承诺书;

3、身份证(二代),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民政部开的单身证明;未婚:未婚证明)

5、工作、收入、社保证明打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居住地社区开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退休人员还需提供:社保局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证明/原单位开的退休情况证明国家机关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在编人员:单位出收入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登记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地址、有迁入情况的迁入前地址)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第三条所列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成都公租房可以落户口吗

法律分析:公租房可以落户,只要租赁合同在2年以上就可以。

迁至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或在本人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应收取以下材料:

1、《本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5、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房产权利人身份证、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申请成都公租房的条件

办理条件:办理条件:(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不需要往下看公共租赁住房

外国户口和当地户口都可以

外国户口需要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

本地户口单身需要35岁以上,年收入不到10万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没有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也没有租用公房

(二)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中一个(1)申请人为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在2人以上,主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心城市城市户口

申请单身居民的,应当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市户口,在中心城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者持有成都市居住证

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处理对象:1

中低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2)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两人)的,申请人必须具有五个城市和成都高新区的正式户口

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是共同申请人;(3)无自有产权或未租赁公房

二、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2)具有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校和职业学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3)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租赁公房

三、农村农民工进城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2)具有本市户籍;(3)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2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2年);(4)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房或未租赁公房

办理地点:当地房管局或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1)成都市房管局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房地产大厦11、18-19层电话:(028)86279694(2)武候区房管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电话:028857569(3)温江区房管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柳城大道140号电话:02882721681(4)双流县房管局地址:唐中路二段25号电话:(028)67035555,6703597(5)新都区房管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龙路建设大厦电话:028-8939396508(6)龙泉驿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中街聚星楼电话:(028)84853043(7)成华区房管局地址:建设西街1号电话:(028)843257(8)锦江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39号商业场

新座6-7楼电话:613657(9)青羊区房管局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泸天化大厦背面

电话:028-8776961(10)高新区房管局地址:金城大道999号电话:85150257(11)金牛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272号电话:(028)87571325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来源:http://www

cdwh

gov

cn/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243c49e4837784f5ca34ac11

shtml

在成都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

外地户口,本地户口都可以,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本地户口单身需35岁以上,年收入10万以内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三个“可选条件” 必须满足其一: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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