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如下: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位证;

2、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4、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5、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后,可以让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且所需时间短,本科2年、硕士1年即可落户。而且只要满足学历条件、公司有落户资格并且愿意给予的,缴纳对应时间的社保即可落户。对于高层次人才,比如博士、高级职称、省部奖励等、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比如硕士、本科、二级技师、高技能人才,比如获奖、高级技师、二级技师并获奖、 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等可直接落户上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如下:

1、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2、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

3、拥有发明专利;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等,年龄45周岁以下。

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法律分析: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外地人怎么落户上海

外地户口在上海落户主要有6大方式:居转户、应届生落户、留学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投靠类落户以及创新/投资/企业人才落户。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一、居转户需要以下条件同时具备: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社保)。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非沪籍应届生落户这种落户方式是为非上海户籍的上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制定的。

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达到标准分72分即可在上海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应届生打分落户只针对应届毕业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错过了就不能再申请了。三、迁户上户投靠类落户主有三类,分别是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

四、引进人才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方式适合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上海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五、创新创业、投 资、企业人才落户。

此类落户方式适合的人群有创业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

六、留学生落户留学生落户适用对象:

1、获得国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

2、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 (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3、直接来上海工作、历)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一、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是什么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如下: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2、法律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二、上海落户重点机构有哪些

上海落户重点机构有:

1、高新技术企业;

2、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

3、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

4、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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