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孩子如何上户口?

问题一:亲戚家的孩子过继给别人怎么上户口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附合收养条件,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即凭民政部门收养关系证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问题二:过继孩子能不能登户口 根据收养法你们条件是不可以过继孩子的,所以孩子也上不了户口.

不过,很多地方在这种事可以走私人渠道!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三:子女过继手续有哪些?过继后户口怎么办? 但这是民间说法,法律上一般称之为收养,那么什么是子女过继?子女过继手续有哪些?子女过继怎么办呢? 一、关于子女过继问题,什么是子女过继? 什么是子女过继?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关于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都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常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故有必要对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应依据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过继发生的时间以及过继时的约定来确定。 关于过继子女和过继父母的关系,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过继子女对过继父母应当尽赡养义务;虽然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但双方不存在扶养关系的,双方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后,且未理收养登记的,则不论双方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均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上可知,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 二、子女过继手续有哪些?怎么办? 子女过继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下面参照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一)子女过继,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 (二)子女过继,收养登记的步骤 1.子女过继,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 子女过继,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 子女过继,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 子女过继,收养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第三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三、养人和被收养人户口不在一地,应在哪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 应当是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落户口。 四、过继后孩子的户口怎样解决,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主要是民政局签发的收养手续了,还有收养关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综上所述,子女过继如果是,有效的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无效的过继则难以……>>

问题四:小孩过继户口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项只有办理收养手续的,才能申报户口,具体手续及需要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收 养 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问题五:小叔子的孩子过继给我们.怎么上户 一、根据《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定,自己的子女,不管你是过继、送人、还是委托他人代养,都被认定为自己的子女。

二、如果你的这个孩子为第二个,那么,你肯定拿不到上述所指的第二胎指标,因为即使你送给你表哥,要申请就会成为第三孩, *** 是不会批的,生了,就会认定为超生。

三、如果你的这个小孩子是第一胎,那么,根据你所在省的政策来定,如果允许,则可以申请。

问题六:孩子过继户口问题请教一下 您好,不可以办理迁户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问题七:孩子过继给弟弟了我们户口本上怎么下户口 你们在村委写证明,

你们两方家庭到公安局去办理就可以了。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过继子女成都落户(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一、办理条件

1)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必要条件)

二、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老年父母和被投靠子女关于老年父母原籍身边无子女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拓展内容】

成都人才落户新政新规

本科以上学历 凭毕业证即可落户

成都将改革人才落户政策,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提出,将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要坚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便利的理念,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推行“ 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

过继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是什么

一过继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是什么

1、过继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如下:

(1)与被过继的孩子的父母的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先让其父母写一份过继声明书;

(2)根据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收养证明;

(3)根据村委会或者是居委会的收养证明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并开具办理收养关系证明;

(4)携带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上户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过继的孩子上户口的程序是什么

1、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过继的孩子上户口的程序是怎样的?

1.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过继属于收养,要参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也就是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在和被过继孩子的父母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需先让其父母写过继声明书,再凭着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收养证明,然后携带上过继声明书和收养证明,到民政局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并开具办理收养关系证明,最后拿着民政部门收养关系证明,就能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该孩子的户口。法律规定,想要收养孩子,就必须向相关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则从登记的当天开始成立,之后公安部门应按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也就是说,凭民政部门收养关系证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成都投靠子女落户申请条件

成都市投靠入户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条件,就比如夫妻投靠入户的前置条件是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且在成都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前置条件是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成都市投靠入户条件是什么?

成都市投靠入户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条件,主要如下:

一、夫妻投靠入户

前置条件: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且在成都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持有成都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成都市缴纳社保满3年。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 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住房证明、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办理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成都市户籍的父亲和母亲。

此类情况的办理条件为: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户口在成都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子女和父(母)户口簿 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子女出生证或独子证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三、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成都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成都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此外,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成都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此类情况的办理条件为: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成都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子女和父(母)户口簿 身份证、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的声明、住房证明、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成都公安户政管理部门提示,办理上述入户还需要注意几点:

1、四川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四川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四川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4、办理投靠继父(母)的,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成都市大多数有意愿落户当地的人都是因为亲属属于本地人而符合投靠入户的政策的,但是根据不同关系的投靠方式会存在完全不一致的入户条件,就比如说夫妻之间只要有一方想要落户就必须在本地已经连续居住了较长的时间。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可以落户;

2、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以落户;

3、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

4、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5、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成都条件

法律分析: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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