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流程

1、首先,父母需要准备投靠子女落户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健康证明、婚姻证明等;

2、父母需要到当地政府部门提出投靠子女落户申请,并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后,父母需要到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父母就可以正式落户;

4、最后,父母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完成投靠子女落户流程。

2023成都购房最新政策

2023年成都购房资格最新政策汇总来啦,包括购房资格预审、限购区域及政策、购房资格顺位等信息。

最新消息:

一、成都出台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可购买一套住房

为坚持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解决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二、【2022年11月17日,成都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11月18日起施行】

01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02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点击查看:政策解答

三、【成都出台通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在销售方式、销售流程上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及普通购房家庭。

点击查看:实施细则

四、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点击查看:实施细则 | 细则解读

五、四川共有产权房来了!重点面向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但买不起商品住房的城镇无房群体供应!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六、2022年5月31日,成都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购房资格放宽、税费降低、多孩可多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政策调整后和原有政策有哪些区别?

购房资格预审

在报名登记方面,购房申请人凭“购房资格预审码”,通过成都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购房登记系统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间不少于1天。未取得“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不接受其报名登记。

点击查看:购房资格预审办理流程

成都天府新区人才落户政策及流程

法律分析:落户流程如下:1、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打印两份,有网上付费环节;(现场有电脑、打印机,按桌面上说明操作)2、打印“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将身份证递给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即可;3、复印,复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各两份;(复印收费,约4元)4、入场前检查,入口处按照提示确认材料齐全,在毕业证左上角写上电话号码;5、登记、填表,排队领取集体户户主内页及空白分页;6、入口处填写入户申请表,按顺序整理好资料,装订一份;7、填写了一份登记信息,然后去旁边查了人口登记信息,工作人员提醒三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做实有人口登记,在装订资料上盖了章;8、正式办理入户,登记,签字,最后拿到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有效期40天)

法律依据:成都市公安局发布的《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一、 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 办理原则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本科学历持证入户、持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点: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四川新生儿上户口新政策2023

法律主观: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一、办理户口流程1、先到您办理《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的所在社区进行人口统计并在《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上盖章,然后再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

2、将盖好章的《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全部复印一份

(其中身份证要双面复印,户口簿的第一页及父母的那页需要复印)3、带上这些证件及复印件到您附近的派出所直接办理

注意事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定要父母双方的都带

《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一定要先去社区,再到街道

二、办理材料1、《入户申请表》;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1

签发机构:出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

成都市由各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签发,高新区、天府新区由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母子办签发

2

签发资料: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关系声明、出生地街道或乡镇政府证明、亲自鉴定材料(母子和父子)如父亲身份信息缺失,需另外提供母亲书面申明材料

法律客观:一、2022年新生儿上户规定是什么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新生儿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有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

材料齐全后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上户口要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籍科室办理

新生儿上户流程一般包括: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室办理户口

二、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宝宝医保卡,最好在出生三个月之内办理

因为好多地方都有为婴儿开通“绿色通道”,在宝宝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就从出生之日开始算起(也就是宝宝出生时的各项体检费凭借发票都能报销)

三个月到一岁以内办理,医保权益从办理次月开始享受

如果超过一岁才办理,要等第二年1月1日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办理新生儿医保卡之后,个人缴纳一部分费用,财政补助一部费用(不同地区缴费标准不同,以广州市为例,新生儿医保每年个人缴费80元,政府补贴200元)

不论宝宝看病还是住院,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80%、70%、60%(不同城市有区别)

办理新生儿医保卡:爸爸妈妈首先要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为宝宝落户,之后凭宝宝的户口本和爸爸妈妈身份证到所属社区、劳保所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且带好以下材料:1、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户口本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宝宝那一页;2、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

一般办理医保是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因为有些地方办理身份证的年龄要求不一样,如果没有身份证的就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可以在户口本宝宝那一页找到);3、监护人与参保人的合照,2寸照片,4张

PS:由于各个地区要求会有些不同,具体要求爸爸妈妈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

成都积分入户2023年政策

成都医保待遇等待期最新规定来了,我为大家整理了政策原文以及政策解读,待遇等待期有变哦。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医保局、财政局:

为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待遇衔接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 ] 43号)等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待遇享受等待期

将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统—调整为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

二、规范转移接续及补缴机制

(一)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居民医保

跨统筹地区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入成都市,并在转入前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接续参加成都市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完成参保缴费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开始时间为其转入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次月起。

( 二)外地居民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

跨统筹地区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入成都市,并在转入前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3个月(含)以内接续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按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统账结合方式的参保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中断期间费用;补缴后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的,无待遇享受等待期并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

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转出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记录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费用后,缴费记录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无待遇享受等待期,按规定享受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本地职工中断参保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第4个月(含)前按规定进行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中断期间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按规定享受。

三、适用范围

本通知仅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初次参保或中断4个月以后参保)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医保部门、市医保事务中心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实时掌握政策落实动态,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并妥善处理。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应根据本通知做好经办信息系统调整,并指导各区(市)县医保部门做好经办服务。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2022年8月4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本通知相关情形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落实省医保局、省财政厅最新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属于人口净流入城市的特点,增强我市人才吸引能力,进一步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与配置,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8月1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待遇享受等待期

将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统一调整为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

(二)规范各类情形下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接续

情形一: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居民医保

跨统筹地区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入成都市,并在转入前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接续参加成都市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完成参保缴费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开始时间为其转入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次月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需在满足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要求后方可享受待遇。

情形二:外地居民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

跨统筹地区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入成都市,并在转入前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3个月(含)以内接续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按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统账结合方式的参保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中断期间费用;补缴后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的,无待遇享受等待期,并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需在满足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要求后方可享受待遇。

情形三: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

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转出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记录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费用后,缴费记录连续不间断满6个月的,无待遇享受等待期,按规定享受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需在满足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要求后方可享受待遇。

情形四:本地职工中断参保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第4个月(含)前按规定进行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中断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按规定享受。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中断缴费处理,从恢复缴费当月开始重新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适用范围

上述四种情形仅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初次参保或中断4个月以后参保)仍按现行规定,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开始享受。

四、实施时间

为紧密衔接《暂行办法》实施时间,充分保障成都市参保群众待遇,鼓励人才合理流动,本次调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2021年12月1日至其印发实施之间的时段,可参照执行。

解读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解 读 人:赵兰

联系电话:87706504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

天府新区落户需要哪些条件,天府新区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成都落户政策如果不满足人才落户的条件,可选择积分入户办理,成都户口新政,12项加减指标,积满100分即可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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