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城人才引进政策

盐城人才引进补贴标准一览:

图片由网友“小青年时代”提供

一、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分别给予3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名校优生生活补贴标准分别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

二、租房补贴:

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分别给予1000元/月、800元/月、600元/月的租房补贴;名校优生租房补贴标准1500元/月,补贴期限延长到5年。

三、购房补贴:

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名校优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40万元、20万元、15万元。

四、探亲交通补贴:

对非盐城籍普通高校毕业生,3年内每年给予2000元探亲交通补贴,名校优生延长到5年。

五、留盐补贴:

驻盐高校毕业生留就业创业,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留盐专项补贴。

六、公积金贷款支持:

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4倍、2倍、1.5倍;名校优生分别放宽至4倍、3倍、2倍。

(各地略有不同,以实际为准)

以上就是盐城人才引进补贴标准的全部内容了。

2023年盐城市盐都区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一)引进对象

A类: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B类: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C类:聚焦盐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3年1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D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学校教学类岗位仅面向A、B和D类高校,医疗卫生类岗位仅面向A、B和E类高校(学科),其他单位岗位仅面向A、B和C类高校。

(二)岗位类型

1﹒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岗位。

2﹒民营企业岗位。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盐城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在符合报名范围。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3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3﹒到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民营企业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盐都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连续在盐都工作满3年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15000元、硕士研究生10000元、大学本科生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4000元/月、2500元/月、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

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都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都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

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都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提供免费住宿,或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7﹒非盐城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公告发布网址:盐都政府网()。

监督电话:0515-88425161(盐城市盐都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盐城市盐都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2.高校分类名单.pdf

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3年面向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x

4.ESI学科门类与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对照表.pdf

5.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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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人才引进政策

盐城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博士、硕士、本科生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本科生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1000元、800元、600元的租房补贴;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生分别享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非盐城籍普通高校毕业生3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驻盐城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留盐城就业创业的,3年内每月享受500元的留盐补贴;除享受购房补贴外,博士、硕士、本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4倍、2倍、1.5倍,最高分别可贷120万元、60万元、45万元;

3、对企业新引进的绿色技术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租房补贴统一提高到每月1500元,硕士、本科生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每月2000元、1500元;对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10年内每年给予8万元的科研补贴;对从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愿到盐城民营企业工作的名校优生,生活补贴享受期由3年延长至6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含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享受5万元的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设立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列入省级预算。对新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创新资金资助,对已获市、县(市、区)资助的创业创新人才,其创业创新成效显著的,可择优给予持续资助。人才引进资金资助计划一经下达,即向申报单位拨付相应经费,由单位直接拨付给引进人才个人。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盐城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申请条件

适用范围。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省属驻盐高校(含高职院校)、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相应高技能人才奖项荣誉的个人;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获奖选手及教练团队。

一、人才落户的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3、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留学归国的毕业生;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盐城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盐城市人才引进政策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正规院校本科毕业;

2、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

3、年龄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不受年龄限制。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业界技术骨干;

2、市科技进步奖;

3、市技能竞赛奖;

4、博士及副高职称技术人才;

5、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6、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强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平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农业投入品等领域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动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

国家健全农业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成果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对农业科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第二十四条 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盐城人才引进怎么没有通知

1、个人信息未被纳入盐城市人才引进的范围之内,因此未收到相关通知。

2、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相关通知无法送达。

3、盐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未发布相关通知,或者通知尚未到达。

2023年盐城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盐城市直及有关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0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jsychrss.yancheng.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254、255两个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市直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电话

1.招聘单位政策

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政策

盐城市政协办公室 : 0515-86661532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0515-88192225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0515-66880846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5-88187121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0515-68800716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5-81611007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0515-88111506

盐城市水利局: 0515-87019603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515-86664519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515-68088013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0515-86663631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5-89029727

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515-8368960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0515-69036451

盐城海事局: 0515-80893630

3.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1155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52565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386412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66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0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0515-80500736

5.招聘考务技术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0719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东台市:0515-89561023

建湖县:0515-86216055

射阳县:0515-82382036

阜宁县:0515-87386617

响水县:0515-68020013

滨海县:0515-89196010

盐都区:0515-8842516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邮箱:sgc88198304@163.com

举报电话:0515-80500736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点击下载: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点击查询: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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