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

3月30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该市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即将开始,请各位家长注意时间,按时完成申报。

据悉,成都市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办理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17时。申请不分先后,凡在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规定期间内提交申请均为有效且不分先后,办理时间充足。建议错峰错时提交申请,避免网络拥堵。

申请方式将继续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就学申请和审核。家长可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天府市民云、成都智慧教育云平台、成都招考或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申请。同时,此前记者了解到,家长们也可采取线下申请方式办理。审核采用联网审核“一网通办”,申请人由成都市公安局制定并审核居住证积分信息,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商品房租赁备案信息,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房屋信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社保信息,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您是采取积分申请还是未办理积分申请,都要上传以下资料: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内户籍只需要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地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在入学申请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审核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15日的工作日,申请人可点击“审核信息”查询审核结果,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复审通过的申请人请于7月第三周内点击“入学结果”查询学位结果。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

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文体旅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公园城市建设局、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民政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部分区域公办教育学位不足的,可统筹安排到区(市)县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2023年入学政策

2月22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了2023年幼升小和小升初的入学政策(戳此查看)和往年相比,2023年的政策变化幅度并不大,大的方向依旧是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公办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民办学校实行100%摇号,自愿选择一所参与报名摇号。

跟去年政策相比,今年最大的变化应该算是随迁子女政策。

我们关注到,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社保、居住证、工作证明等)年限由原来一年改为了半年,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的基本原则、入学方式等关键信息都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依然是就近、免试入学,不允许民办跨区域招生,严格限制高年级转学等等。

入学“零证明”,也就是说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清理取消无谓证明材料,家长们办理也会更方便。

以往,外地孩子想在成都读书,最普遍常见的情况就是办理随迁,如果以材料申请的话,需要申请居住证,且满足社保满一年、在本区实际居住满一年的硬性条件。

跟往年相比而言,今年新发布的《2023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发生了三大变化,也就是连续居住、缴纳社保只需要满半年;积分申请入学的分值要求由15分降低为10分;申请时间提早到4月1日—4月30日。

实际上,入学政策放宽并不是才提到的,成都市23个区(市)县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此前就已经相继发布,综合各个区(市)县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来看,核心一点就是降低了“随迁子女们”在成都读书的门槛。通俗来说,成都入学政策进一步放宽了,更加友好了。

对小升初家长们来说,采取单校和多校划片的公立入学方式其实并不会感到陌生,而对于幼升小的家长来说,锦江区攀成钢片区、高新区中和片区、青羊区金沙片区、青羊新城部分片区及天府新区都已经实行幼升小多校划片,后续不排除其他热门学区也会选择单校及多校划片的方式。

与小升初有所不同,幼升小阶段的多校划片,算是给了家长极大的自主选择权。例如,锦江区攀成钢片区,2022年家长可以先选择进行意向登记,如果意向登记的学校人数没有超过该学校的招生计划人数,则可以全部入读该意向学校。如果超过该学校的招生计划人数,则通过摇号确认入学名单。

实际上,从2022年开始,民办学校就开始增加面向本区招生名额,减少市内及其他的招生名额。我们从2022年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数据也可以看出,除极少数的民办学校外,其余大部分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比例大多超过了50%,目前这个比例只会高,不会低。

因此,建议想要上民办学校的家长,如果本区的民办学校较为优质,建议优先考虑报名本区的民办学校。如果想要报名其他民办学校,建议优先考虑面向市内招生名额较多的学校,这样会极大提升摇号的中奖几率。此外,还要给大家强调的是,从2020年开始,民办摇号仅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2月22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了2023年幼升小和小升初的入学政策(戳此查看)和往年相比,2023年的政策变化幅度并不大,大的方向依旧是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公办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民办学校实行100%摇号,自愿选择一所参与报名摇号。

跟去年政策相比,今年最大的变化应该算是随迁子女政策。

我们关注到,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社保、居住证、工作证明等)年限由原来一年改为了半年,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的基本原则、入学方式等关键信息都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依然是就近、免试入学,不允许民办跨区域招生,严格限制高年级转学等等。

入学“零证明”,也就是说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清理取消无谓证明材料,家长们办理也会更方便。

以往,外地孩子想在成都读书,最普遍常见的情况就是办理随迁,如果以材料申请的话,需要申请居住证,且满足社保满一年、在本区实际居住满一年的硬性条件。

跟往年相比而言,今年新发布的《2023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发生了三大变化,也就是连续居住、缴纳社保只需要满半年;积分申请入学的分值要求由15分降低为10分;申请时间提早到4月1日—4月30日。

实际上,入学政策放宽并不是才提到的,成都市23个区(市)县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此前就已经相继发布,综合各个区(市)县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来看,核心一点就是降低了“随迁子女们”在成都读书的门槛。通俗来说,成都入学政策进一步放宽了,更加友好了。

对小升初家长们来说,采取单校和多校划片的公立入学方式其实并不会感到陌生,而对于幼升小的家长来说,锦江区攀成钢片区、高新区中和片区、青羊区金沙片区、青羊新城部分片区及天府新区都已经实行幼升小多校划片,后续不排除其他热门学区也会选择单校及多校划片的方式。

与小升初有所不同,幼升小阶段的多校划片,算是给了家长极大的自主选择权。例如,锦江区攀成钢片区,2022年家长可以先选择进行意向登记,如果意向登记的学校人数没有超过该学校的招生计划人数,则可以全部入读该意向学校。如果超过该学校的招生计划人数,则通过摇号确认入学名单。

实际上,从2022年开始,民办学校就开始增加面向本区招生名额,减少市内及其他的招生名额。我们从2022年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数据也可以看出,除极少数的民办学校外,其余大部分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比例大多超过了50%,目前这个比例只会高,不会低。

因此,建议想要上民办学校的家长,如果本区的民办学校较为优质,建议优先考虑报名本区的民办学校。如果想要报名其他民办学校,建议优先考虑面向市内招生名额较多的学校,这样会极大提升摇号的中奖几率。此外,还要给大家强调的是,从2020年开始,民办摇号仅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成都幼儿园入学政策2023

成都幼儿园入学政策2023

孩子在成都入学分为两种方式,划片区入学和统筹入学,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私立学校,最后都需要依靠划片区或者统筹摇号分配学校,若需要另外择校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这一期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入学方式就是归属为统筹入学方式,来看一下具体的变化!和成都户籍入学究竟有多少差距。

子女随迁入学成都学校条件

①适龄入学儿童;②2023年入学儿童需要满足父母在成都稳定就业;或者是5+2区域户籍的孩子不在户籍地就读,在户籍地其他区域就读也需要父母稳定就业证明。③在4月1日上溯连续缴纳6个月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积分值达到10分

孩子使用子女随迁入学在成都入学方式

孩子使用子女随迁入学在成都入学方式是统筹入学,即在第一批次成都户籍孩子按照划片区入学之后,将剩下的公办学校学位和私立学校学位以行政区的范围集中在一起进行摇号,分配区域剩下来的学位就读。当然统筹入学的学校类型也是十分不稳定的。

若是选中剩余下来的公立学校但是离家较远就还是比较好的了,也就是接送麻烦一些(公立的一般很少有校车接送,需要家长们多努努力),家庭情况一般统筹在私立学校一年的学费可是不少的,换学校学费也可能另算,也都是不少的。以后在成都升学初中和高中都和成都户籍孩子有所不同。

成都户口孩子入学成都方式

成都有房的家庭户,在成都有房(父母产权100%)的孩子入学按照划片区入学。将按照住房和户籍地所在位置周边小片区街道入学。这个入学范围真的是很小啦,将来各阶段的升学,校内指标都不需要愁门槛(有成都户口就已经达到门槛啦);

成都无房家庭是集体户,包含公寓等也不算做住房,孩子入学方式为统筹,但是相比于外地户籍的区别在于如果是在成都建立了学籍,小升初会按照学校对口学校划分,与家庭户享受一样,但是在刚入学阶段就只能统筹入学。

落户邫提醒

需要办理随迁子女入学的家庭需要登记住房(需在从2022年11月开始登记到2023年4月1日之前未变动),工作单位也是一样的缴纳养老保险,才能在4月1日报名参加随迁子女入学成都的学校;

没赶上随迁入学时间就需要马上落户,就需要在2023年入学就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落户成都;才能在成都上学

若既不符合随迁子女,也不是成都户籍孩子那就只能回老家户籍地上学,下一年在办理转学吧(成都转学不容易的),有需要咨询成都落户政策,子女上学政策可以关注“蓉蜀行服务”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落户代办,落户指导等服务助力在成都落户。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6、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

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023成都小学入学政策最新

2023成都小学入学政策最新如下:

因公办、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学校(校区)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可申请。

1、申请子女需符合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条件。

2、在读子女应为按当年招生入学政策入学且在校就读。

3、申请子女与在读子女需满足同时在校,如小升初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4、申请通过后该子女不再参加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学位确认流程: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5月8日-25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完成公办小学信息采集及现场资料审核。

2、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在“入学平台”申请,5月15日前的工作日查询审核结果。

3、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5月31日前在“入学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补录学校。被民办初中录取但学位最终确认时选择放弃民办学位的不能再进行民办初中补录报名。

成都2023年落户政策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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