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孙子投靠奶奶户口条件
法律主观:
可以,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新生儿 落户流程 :1、随父母自愿选择。2、出生证、 准生证 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4、 结婚证 复印件。
奶奶成都户口孙子可以迁入吗
可以。
户口的问题,只要有接收的单位就可以迁移户口。这个比较麻烦。
在成都房子落户的条件当中就规定房子首先必须是当事人的,可是有些人在成都长期的居住的房子的真正产权可能是属于外祖母的,这些人听说了成都的落户政策以后肯定也比较担心在成都市户籍房产是外祖母可以入户吗。因为房子的产权也不是自己的,肯定没办法确定入户的问题。
外孙投靠外婆户口条件是什么
外孙投靠外婆户口条件是什么
投靠入户包括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属于政策性入户中的一类。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外孙投靠外婆户口条件是什么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放宽城镇(除昆明市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实际居住地申报户口,不受年龄限制。
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应满足人均住房面积否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标准。
放宽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条件
(一)现役军人配偶随军落户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对现役军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备随军落户条件,或者不愿意随军落户,如与现役军人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申请将户口迁移至现役军人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昆明市主城区除外)落户。
(三)现役军人在城镇购买的合法稳定住所,其实际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可凭现役军人同意落户申请书、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申报户口,迁往昆明市主城区的应满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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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如下: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
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爷爷的房产孙媳妇能落户吗
不能
成都落户直系亲属范围:本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孙媳妇不属于上述的范围内,不能落户
成都,简称“蓉”,别称蓉城、锦城
成都位于四川省中部,是四川省省会、副省级城市,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成都是古蜀文明的重要发源地,“天府之国”的中心,成都市地处四川盆地西部、青藏高原东缘,东北与德阳市、东南与资阳市毗邻,南面与眉山市相连,西南与雅安市、西北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接壤
父亲户口在成都成年孩子可以转吗
一般是可以的,这种是子女投靠父母户口所在地,所以可以迁入成都户口。
带两边的户口本,子女的身份证,父母那边户口薄上的户主的身份证,到父母所在的高新区那儿的公安局户籍。
一、入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周岁及以下。如属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间隔不够,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5、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6、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7、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二)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本市无子女的,可允许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拟入户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市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