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后如何落户成都?政策要求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省内军队转业落户条件

1.四川省内户口,并且在四川入伍的可在四川省内转业安置! 重点:包含成都!

2.配偶常驻户口在四川省内。 解读:配偶户口在成都的可以直接落户成都哦!

3.夫妻皆是军人,双方任意一人是四川人或者是四川省内入伍,可以随四川省内户口一方转业安置落户。

4.家里有长辈(岳父岳母、爸爸妈妈)是四川户口的,可以落户四川。 重点:是成都户口可直接转业安置落户成都哦!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落户成都条件

1.成都常住户口入伍

2.媳妇为成都常住户口,并且结婚满2年以上。(如果婚前为成都郊区户口,在结婚未满2年内将户口转入主城区并且配偶转业安置的基

本要求是女方主城区常住户口必须满1年! 转业干部再婚前符合进入成都市安置条件的,再婚时间须满1周年。)

3、非成都市入伍的转业干部,配偶随军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须满2周年。配偶随军调(迁)入郊区,后由郊区随军调(

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的,配偶取得城区常住户口须满1周年。

4、非成都市入伍的双军队干部,同时转业需进成都市安置的,其中一方在成都市驻军服役须满2周年,且符合随军条件的;一方转业,

留队一方在成都市驻军服役满2周年,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5、父母(配偶父母)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已满1周年,且有父母(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区、市、县人事局或父母(配

偶父母)所在中央驻蓉单位和省、市属单位主管人事的部门出具父母(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的,可由出具证明的区、市、县或单位

负责接收安置。

6、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周年,且从艰苦地区(岗位)转业和战时获二等功、平时获一等功以上奖励,其配偶或父

母(配偶父母)在成都市有常住户口的。

7、配偶办理成都市小城镇非农业户口满5周年的,或父母(配偶父母)办理成都市小城镇非农业户口满5周年的,且具有县以上人事部门

证明其父母(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可由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负责接收安置。

8、转业干部凡系大专院校毕业分配入伍,入学前在成都市有常住户口的。

军人转业落户成都条件

法律分析:1.事项申办条件(1)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可在原户籍所在地落户2)与我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复员义务兵和退役士官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2.需要提交材料(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4)《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5)《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士官转业到成都事业编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条件如下:

1、在成都参军服役的士官等级达到三级军士长(五期)就可以申请随军,转业事业编可以在成都本地。

2、岗位符合艰苦边远地区的部队标准,四级军士长(四期)就可以申请随军,转业事业编可以在成都。

3、本身户口或者家属配偶的户口地四川成都。

成都2022年士官异地安置新政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转业安置:1、服现役满10年的。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4、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一、士官安置选岗流程:

1、转业士官接到选岗通知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安置选岗工作;

2、在选岗时,首先是公布所在地当年所有转业士官的量化评分排名及当年转业士官安置计划(含所在地提供的可选单位及岗位);

3、然后转业士官按照档案考核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选岗情况会随时公开(部分地方会在选岗大屏幕实时显示选岗情况);

4、选岗完成后安置相关部门给转业士官开具安置介绍信和安置登记表,组织安置对象与所选安置单位进行对接;

5、最后就是转业士官选岗结果公开公示(一般会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官网公示)。

二、士官选岗注意事项及建议

1、各地在转业士官选岗时所提供的单位及岗位不是统一的,因为各地都是根据自身实际来制定安置计划,每年也不会相同。因此,不要埋怨同年兵在他们老家安置,被分到哪个好单位了,自己却被安置到不好的单位!选择到哪里安置也是你转业前必须深思熟虑的事情,如果下定决心选择了,就别后悔和抱怨;

2、事业单位的稳定以及“铁饭碗”的观念影响着很多战友,在选岗上大多数偏向选择事业单位,其实国企或者央企也挺好的,虽然会面临裁员或破产下岗的风险,但事业单位这些年的改革也不完全是以前的“铁饭碗”了,况且国企或央企待遇普遍比事业单位高,且提升空间也较大些!因此,在选择上一定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去选择,不能盲目跟风;

3、在转业前多去了解安置地往年选岗情况及当年的安置计划如何安排,还有就是在部队好好干工作,多立功、多受嘉奖,这些都是转业以后加分项,别看嘉奖那0.5分,有时候这点分就可以让你第一个优先选择安置单位及岗位。

三、士官安置方式有两种:

1、自主就业

2、政府安排工作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第四条 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成都办理退役士兵入户落户需要哪些证件

《入户申请表》

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证编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军队退役人员进入成都市入户联系函》(原件);

成都退役士兵办理入户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条件:军队退役士兵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成都市军官安置条件

(一)四川省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条件:

1.常住户口在四川省,且从四川省入伍的;

2.配偶常住户口在四川省的;

3.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出生在四川省或从四川省入伍的;双方同系外省籍,一方转业,留队一方在四川省驻军服役,且具备配偶随军条件的;

4.军队转业干部在省外入伍,其父母(岳父母)在四川有常住户口,且有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其身边无子女的;

5.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四川的;

6.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在四川有常住户口,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边防、沙漠、海岛和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原等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等艰苦岗位连续工作满10周年的;

(2)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或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因公致残(二等甲级以下),且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

7.对不符合四川接收安置条件但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殊专业技能的军队转业干部,确系四川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本人愿意到四川安置的。对在省内本地区不能对口安置、合理使用的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人才,省内其他地区或单位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且同意接收的,可以跨地区调整安排;

8.从四川入伍,在省内(不含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和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的中小城市驻军服役且配偶在当地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家庭无特殊困难的,应就地就近安置。

(二)四川省成都市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条件:

1.军队转业干部入伍时为成都市常住户口,且由成都市所辖区(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

2.军队转业干部系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入学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的。

3.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婚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的。其中:配偶婚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后随军迁移户口的,可以回随军前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婚前为成都市郊区户口,后调(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配偶取得城区常住户口须满1周年。

4.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2周年的;配偶婚后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再办理成都市驻军随军或者工作调动满2周年的。其中,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郊区,后由郊区调(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配偶取得城区常住户口须满1周年。

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有一方在成都市驻军部队服役时间满2周年,双方或者一方转业的;夫妇曾同为军队干部,其中一方已转业进入成都市安置取得常住户口的;成都市驻军部队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随军条件,并且在成都市驻军部队服役满2周年的。

6.父母或者配偶父母通过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离(退)休安置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1周年,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其中,父母身边无子女的需有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区(市、县)人社局或者父母所在中央驻蓉单位和省、市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

7.父母或者配偶父母为驻蓉军队离职干部休养所安置的军职以上离(退)休干部,有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

8.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周年,且从艰苦地区(岗位)转业和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其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在成都市有常住户口的。以上条件中“成都市”的含义:指成都市所辖19个区(市、县)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其中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郊区指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双流县、郫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法律依据】

《四川省接收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条件》一、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一)四川省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条件:1.常住户口在四川省,且从四川省入伍的;2.配偶常住户口在四川省的;3.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出生在四川省或从四川省入伍的;双方同系外省籍,一方转业,留队一方在四川省驻军服役,且具备配偶随军条件的;4.军队转业干部在省外入伍,其父母(岳父母)在四川有常住户口,且有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其身边无子女的;5.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四川的;6.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在四川有常住户口,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在边防、沙漠、海岛和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原等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等艰苦岗位连续工作满10周年的;(2)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或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因公致残(二等甲级以下),且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

7.对不符合四川接收安置条件但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殊专业技能的军队转业干部,确系四川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本人愿意到四川安置的。对在省内本地区不能对口安置、合理使用的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人才,省内其他地区或单位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且同意接收的,可以跨地区调整安排;8.从四川入伍,在省内(不含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和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的中小城市驻军服役且配偶在当地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家庭无特殊困难的,应就地就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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