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申请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详细流程,如下:材料受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应与申请积分所在地为同一区(市)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申请人在申办期间,经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入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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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时间
积分落户成都办理时间限制是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
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进行 居住证 积分和积分入户申请
为了更加快捷的办理申请,申请人可登录“ 成都市 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提前预约申办时间
积分落户是成都最新推出的落户方式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第七条 (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 身份证 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 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