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需要多少积分

100分

但这只是够资格申请,具体分数要看当年的名额,因为规则是分高者得

一;积分的获取规则

1. 稳定职业指标:

按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每年积10分 半年积5分

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2.5倍)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3倍)

——分别加10分、加20分

2. 居住引导指标:

自有住房、租赁住房

——连续居住每年积5分

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

——每年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

——每年加4分 最高不超过20分

3. 就业引导指标:

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

——每年积10分

成都高新航空经济区、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

——每年加4分 最高不超过20分

青臼江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

——每年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4. 入户区域引导指标

申请人可在自有住房、居住证地址选择入户区域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加10分

申请入户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加20分

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

——加30分

5. 技术技能指标

属于66个产业功能区《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

——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以下3种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1)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

——分别加40分、30分、20分

(2)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

——分别加40分、30分

(3)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

——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6.个人贡献指标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

(1)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

——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7.年龄指标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加50分

36周岁至45周岁 ——加40分

46周岁以上 ——不加分

8.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

——每条减10分

9. 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每次减100分

被强制戒毒——每次减50分

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每次减20分

如何积分入户

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_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网上查询打印的缴信息):

5、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与积分指标申请项目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

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成都积分落户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12项加减分指标 满100分可申请入户

具体的积分指标包括:

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相应积分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成都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

成都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

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下面是我分享的成都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积分入户满足多少分可以落户?

100分只是够资格申请,具体分数要看当年的名额,因为规则是分高者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几个重要时间:

1、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5月31日。

2、积分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

3、申请人可在9月15日至9月30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本次积分入户公示名单。公示通过后,公安办证中心将为符合积分入户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4、积分入户办理截止时间11月20日。

12项加减分指标,满100分可申请入户。

具体的积分指标包括:

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相应积分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积分指标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截止申请日上月起,上溯按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的36个月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与对应的3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所使用的省平月工资相比,计算出的36个比值的平均数等于及高于2低于2.5(含)、高于2.5低于3(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提供材料:

①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②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在省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和参保单位网上经办系统查询打印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

1、本条中自有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

(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

(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住房。

2、本条中租赁登记的’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申请人(包括配偶)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三类住房:

(1)已办理租赁备案的住房;

(2)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的认定以办理本市居住证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且连续办理了居住证的,截止申请日上月底,按5分/年累积计算。

4、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当前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提供材料:

①自有住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备案凭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国有直管公房的提供有效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合同。

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③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

(三)就业引导指标。申请人当前就业单位应在66个产业功能区。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申请人就业单位在66个产业功能区,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分值,不满1年不得分。单位参保人员的就业单位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个体参保人员的就业单位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准。

申请人当前就业单位应在以下产业功能区范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申请人在以下同一产业功能区就业,可累积按年享受加分。在成都高新航空经济区、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青白江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

拓展: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十城区的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本办法参加积分入户。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将积分入户计划统一纳入全市年度人口计划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制入户工作,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的审核。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具体负责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和复审、上报等工作。

市公安机关负责复核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办理入户手续。

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协同做好积分制入户工作。

第四条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通过市政府确定的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本办法设5项积分指标(见附件),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入户。

第六条 我市对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总量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申请人应首先登陆广州市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进行确认,然后到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八条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申请人所报送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核结果。

第九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确定拟给予入户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名。

第十条 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后,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发放入户卡。申请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复核有疑义的,暂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同时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政府或用人单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的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的住所。

本办法对申请人相关的时限要求,除有特别说明之外,均计算至申请之日;所称的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施行。

第十六条 从化、增城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政策。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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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在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

成都是四川省的省会城市,素有“天府之国”之称,该城市气候温和,经济发达,因此每年都有许多外地人来成都打工,有些人也会选择在成都买房,那么在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2018在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

在成都买房是不可以直接落户,目前成都落户政策主要有积分落户、人才入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其中积分落户要求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合法稳定的就业单位,并且拥有成都市居住证的人的才能申请积分落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要求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外地子女投靠父母才能办理落户手续。

2018成都落户政策

一、人才落户

1、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

3、在成都当地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二、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1、夫妻投靠落户需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3年,同时在成都当地拥有住房才能办理落户。

2、外地子女投靠父母,需要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才能办理落户手续。

3、父母投靠子女,需本人或子女在成都有住房,且满足规定的年龄,才能办理落户手续。

三、积分落户

1、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合法稳定的就业单位。

2、持有成都当地的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以上就是关于2018在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的相关介绍想,希望能够给那些想要在成都落户的朋友提供些帮助,让大家能够尽早办理好落户手续。

成都积分落户加分指标项目有哪些?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那么成都积分落户加分指标项目有哪些?(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房屋,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是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赁住房的,只能以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三)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在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五)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六)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七)个人贡献指标

1、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按照国家级加25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

2、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自然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上一自然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5、申请人自申报上年度6月1日到申报年度5月31日期间,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八)鼓励创新创业指标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指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九)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当年度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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