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成都市落户方法大全(各个落户类型政策)

一 、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涉军退役、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办理身份证且需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时,须到场办理。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三、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成都入户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本科学历持证入户、持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一、 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 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本科学历持证入户、持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继子女迁户口条件

法律分析:只要再婚另一方同意就可以迁进来,但需要办理迁户手续,再落户到继子父母再婚所在地,这是属于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再婚后继子户口可以迁入吗

一、再婚后继子户口可以迁入吗

1、再婚后继子户口可以迁入。随生父母和继父母登记到同一户口簿。但落户还需符合各地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具体能否落户到继父户口所在地,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制度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二、继子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继子迁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申请人、父母及兄弟姐妹的《居民身份证》及全户户籍资料等。

过继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是什么

一过继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是什么

1、过继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如下:

(1)与被过继的孩子的父母的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先让其父母写一份过继声明书;

(2)根据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收养证明;

(3)根据村委会或者是居委会的收养证明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并开具办理收养关系证明;

(4)携带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上户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过继的孩子上户口的程序是什么

1、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继子女可以随迁户口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继子女可因生父母成立新的婚姻关系,随生父母和继父母登记到同一户口簿。但落户还需符合各地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具体能否落户到继父户口所在地,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制度决定。再婚后继子女原则上是可以随继父落户的,只要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开出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明,注销当地的户口,然后到继父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登记即可。如果要落户北京,条件就较苛刻,要求满足继父与生母结婚满3年,并且孩子在18岁以下,继父只有一个孩子,在北京有固定住所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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