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我们知道很多农村人对于城市是比较向往的,那么如果在城市买了房子的话就要进行办理落户手续了,如果在成都买房的话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参加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二、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1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9、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知名品牌号证明。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在成都买房落户的话首先要有产权证明,这样的话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成都市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是什么

一、 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房屋信息摘要 》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 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四、 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 纳税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 经营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 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 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两本(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投靠方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注:如被投靠方系通过购房、暂住满2年、小城镇、投资、引资等入户本市的,投靠方需经5年后方可投靠】

成都天府新区人才集体户口落户后怎么办理身份证

集体户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须持本人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到户口所在的单位(即人才市场)借出您的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即可。

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具体步骤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30个工作日后本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落户成都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吗

落户成都后,如果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换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在身份证过期前三个去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的居民身份证,只是地址是新的

落户成都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吗

【法律分析】

迁户口到异地后,重新办理身份证其编号是不会改变的。除非你的身份证号码已经与其他人重码,那这个叫做号码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落户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二)个人申报材料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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