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如何迁到杭州条件是什么
外地户口想要迁到杭州,需要满足的条件首先是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其次文化程度必须在高中以下同学。没有被追究过刑事责任以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需要没有传染性疾病等,这样才满足我迁户到杭州的基本条件。
一、外地户口如何迁到杭州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1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3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杭州户口新政策: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市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范围。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标准购房为准;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办理以标准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其它地区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同时需付清房款。
二、外地户口迁入杭州政策
通过与各人力资源企业、企业招聘人事部门以及各人才市场、户籍科的咨询了解,整理了的杭州户口落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凡符合市政府杭政[2000]1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毕业生、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拥有发明专利等】,均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市公安局负责把关审批(注:落户地在滨江的由滨江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地在下沙的由下沙公安分局审批,其他区由杭州市公安局审批)。
2、具有全日制高校大专非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注:该办法的受理部门一般为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受理材料后汇报至杭州市人才引进办公室确认,同样落户地的审批问题与第一条一样)。
3、具有非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超龄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同上)。
4、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同上)。
5、购房入户
南州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之142如果想要孩子迁户到杭州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迁移户口的,首先就是本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追究过刑事责任,并且对学历有一定的要求。
落户杭州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杭州需要的条件如下:
1、人才引进落户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包含在职研究生、MBA);
(2)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3)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必须均为本人,年龄45周岁以下);
符合以上条件其一并且在杭落实工作单位(研究生及以上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正常缴纳社保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公安局户籍科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公安局户籍科负责把关审批。
2、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十区。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户口落户杭州条件
外地户口落户杭州条件如下:
1、全日制(国内外)本科(45周岁以下)+社保到账一个月以上。
2、全日制(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学历(50周岁以下,社保到账一个月以上)。
3、全日制(国内外)博士研究生(55周以下,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4、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
5、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外地人落户杭州需要什么条件
一、外地人落户杭州需要什么条件
1、外地人落户杭州需要以下条件:
(1)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加一个月社保和一年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落户杭州;
(2)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
(3)拥有发明专利;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等,年龄45周岁以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外地户口落户杭州的条件
外地户口落户杭州的条件
:外地户口想要落户杭州可以选择积分落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方式。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外地户口落户杭州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积分落户
居住证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相关部门或地区可根据公共服务资源及申请人积分情况,公平、有序地提供公共服务或积分落户。
已在本市市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且证件使用功能不被中止的均可申请积分。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持证人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可以按其持有效《居住证》的`父亲或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积分分值较高的一方计。
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二、投靠落户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老年投靠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为杭州市区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三、人才引进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及以下),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①45周岁以下具有本省、本市颁发的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工作连续满3年且在杭拥有住房;
②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具有本省、本市颁发的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人员,在杭工作连续满3年且在杭拥有住房;
③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④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1、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5周岁以下)人员申请进杭落户的,应同时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2、符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条件,且人事档案在杭州人才市场管理;
3、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
(四)高层次人才落户
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并经认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及高级人才(E类)。
(五)表彰奖励落户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六)党政人才落户
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录用、调动在杭工作就业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组织部调令、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转任调任通知书、省人社厅调令或公开招聘确认通知书及本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可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四、 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五、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且连续在外一年以上,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我市或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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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外地户口杭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在一个地方落户就意味着能享受该地区的福利。我国目前有五大国际大都市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杭州。随着G20在杭州的顺利举行,杭州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因此与北京、上海一样杭州的户口受到了严格的控制。以下和我看看外地户口杭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手续进行了解。
外地户口杭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户口在杭落户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人才引进落户
(1)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包含在职研究生、MBA)
2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3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必须均为本人,年龄45周岁以下)
符合以上条件其一并且在杭落实工作单位(研究生及以上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正常缴纳社保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公安局户籍科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公安局户籍科负责把关审批。
2、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十区。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同时需付清房款;萧山余杭购房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扔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单套购房面积在80平方以上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杭州。
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1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3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3、纳税落户
办理条件:外地来杭市区(九区)的个体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十万,法人或业主本人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业主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办理落户手续。第一个条件是两年交满十万元就可以了,第二种条件必须连续两年每年都要满15万,企业无注册资金要求。
4、外商投资落户
申报条件: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一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一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5、企业投资落户(内资)
1199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来杭投资企业。
2来杭投资企业外地资金须占25%以上且外地股东注册资金在100(含)万以上。
3来杭投资企业在杭已正常运转(有固定资产投资或主营业务有纳税记录,国地税累计缴纳10万元以上);纳税必须在本市市或区税务部门登记。
6、应届毕业生落户
1已在杭州主城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意愿在杭州工作,办好”先落户、后就业”接收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
3已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办好接收手续的应届学历文凭教育(非在职)毕业生;
4已办好接收手续、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营业执照注册人);
5原派遣地非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后,经办理就业调整,改派至杭州市区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准备好所需材料到省、市、区人才中心审核并签订档案户口托管协议,交纳管理费,领取落户通知书,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如果落户在亲属家里或者自己房子里,则准备好所需材料直接到房子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
7、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8、老年投靠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3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为杭州市区,且有子女户籍在杭州市区的,只要一方符合投靠年龄,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条件(结婚满三年),双方可同时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9、未成年子女投靠
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人或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在校学生,均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对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非独生子女(含再婚生非独生子女)以及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经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后的多子女,均与其他独生子女一样随父迁移落户(租住私房、挂靠集体户口,不予办理子女投靠)。符合条件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0、出国留学人员落户杭州办理要求及程序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凡取得杭州市人事局统一颁发的《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可办理在杭落户。
11、特殊人才引进
争对专科非紧缺专业、自考、成教、远程等学历毕业生,若工作业绩突出,确为单位急需引进人才,杭州市人事局制订了一条人才引进政策(俗称特殊人才引进),申请者也有机会落户杭州,引进人才进杭落户推荐的条件: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业绩突出,单位确实急需引进的各类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长线专业须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专门人才,在推荐单位工作满一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的。
综合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杭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此时对这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可以在实际中帮到您。
户口迁入杭州条件
一是基本条件。外地人想在杭州落户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包含在职研究生、MBA)
2、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3、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必须均为本人,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是购房条件。外地人杭州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不是杭州籍的购房者,在钱江新城内、上城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在100万元或者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内、江干区、拱墅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或在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就可以申请过户到杭州市区户籍。
2、申请人的受教育程度必须是高中以上;
3、年龄必须大于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另外,外地人在杭州买房只要符合相关政策的需求,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但是对于按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贷款的方式都是不同的,具体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比如说你可以使用组合方式贷款、商业贷款方式或者是纯公积金贷款方式。
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原则,实行户口迁入地条件准入制。
第三十六条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移人或其监护人、拟迁入户户主,可以凭以下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一)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挂靠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三)本规定第四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要求提交的申报事由材料。
不能提交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的,可以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交证明材料,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经告知迁出户户主或保管人应当提供居民户口簿后,可以向迁移人出具已告知情况说明,作为申报材料。
第三十七条除迁往农村地区和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等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明确的户口迁移外,按以下顺序确定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
(一)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在迁入地有住房的,按本人或配偶、子女或父母的顺序,以房屋坐落地址为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
(二)迁入地无住房,迁入地城镇地区的家庭户亲友同意挂靠户口的,以亲友户口登记住址为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
(三)无住房,又无亲友同意挂靠户口的,以工作单位、人才市场等集体户地址为迁入地户口登记住址。
挂靠亲友或集体户的户口,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有住房或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及时迁出。
第三十八条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第四十条本省户口迁往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