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落户2022年新政策
青海落户2022年新政策如下:
1、对州内现有户籍农业人口,按自愿原则,在居住城市(镇)申办城镇居民户口。
2、对在海西州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凡在城市(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购买、自建、受赠、继承以及依法承租城镇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公有住房等)、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均可申办城镇居民户口。
3、对在海西州内长期务工定居生活的本省籍外来人口,尚不具备城市(镇)落户条件的,按自愿原则,在居住城市(镇)申办“蓝印户口”。
外地人在青海落户条件
外地人在青海落户条件具体如下: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青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2年西宁落户最新政策细则
1 如何在西宁定居
如何在西宁落户?很多在西宁工作的外地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亲属安置(带18岁以下子女)
申请条件: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落户。
(一)夫妻一方投靠。
(2)未婚子女依赖父母。
(3) 依赖孩子的父母
(四)父母双亡并依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
(五)经民政部门批准收养的非直系亲属和社会福利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养的弃婴、孤儿。
2、合法不动产定居(带18岁以下子女)
申请条件:在市外拥有西宁市合法房产的,允许与配偶和未婚子女一起落户。
3、离婚回老家(带18岁以下子女)定居
申请条件:原在我市的户籍(不包括集体户),因结婚而迁出本市户口,离婚后,在当地无合法居所、稳定职业等基本生活条件的户口本,需要与父母子女同住,或者在本市有合法宅基地的,可以和未婚子女定居。
4、家庭成员(带18岁以下儿童)入伍定居
要求:符合参军条件的,允许配偶及其未婚子女定居
5、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带18岁以下子女)入驻
申请条件:((一)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级技术人员,可与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同住。
(二)享受国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以及符合《青海省引进人才和智力实施办法》的特殊人才、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特殊人才允许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定居。
(三)专业技术人员、技师、技师取得中级资质的,允许自行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落户。
(四)允许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自行落户。有稳定住所的人可以与自己、配偶和未婚子女一起定居。
(五)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录用的本市急需的技术工人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准予本人落户。有稳定住所的人可以与自己、配偶和未婚子女一起定居。
2 落户西宁的条件
落户西宁有很多条件。最常见的就是父母、孩子,或者买房等,下面详细介绍。
1.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依赖。
申请搬迁地派出所应当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局、县(市)局批准,核发《户口搬迁许可证》。
2、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入住的户口本。
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产所有人在本市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市民,可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申请。该帐户已搬入并结算。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有关材料,报分局、县(市)局批准,核发《户籍迁入批准证明》。
3.各类人才及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各类专家、海归人员、各学科带头人等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人才我市也不例外无固定住所限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均可申请迁入定居。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局、县(市)局批准,核发《户籍迁入批准证书》。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一)通过省、市“毕支局”派出到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当地派出所落户:
(二)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毕业生,户籍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市(镇)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经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聘用并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专院校毕业生,经证明:
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并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自愿基础上招收新生落户,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或盖章)“本校为经国家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教育部,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
(一)以普通高校新生户口迁入
(二)以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3)搬入技校新生户口
6、投资 产业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户口已迁入
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设立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占用资金一年以上,甚至投资100万元以下,但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无论有无固定住所,都可以申请自己和直系亲属的户口登记。本次搬迁,经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批准后,由市公安局核发《户口搬迁许可证》。
七、干部职工随户籍迁出。
在职干部职工随户籍迁移。到市公安局办理《搬迁许可证》。
八、军队转业人员家属、随迁家属、军队干部家属随军定居。
(一)转出部队的家属及其子女已定居的,应先到市局户籍办公室办理户籍核准手续。
(二)对符合家属参军条件的军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可以参军。 ) 等级。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核发《户口搬迁许可证》。
9. 常住户籍居民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仍无固定住所的,可提供出租房屋证明,或与亲属同住的证明,以及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其直系亲属申请搬迁。
10、刑满释放人员、劳教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在其家庭的未成年管教人员
对被羁押、劳务以及在市区和县(市)注销户口的未成年人,予以释放、解除教育、解除少年拘留。之后,在市区和各县(市)无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的,可依靠关系密切的人安家落户。
西宁结算政策细则
《西宁落户政策细则》中介绍,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受雇于行政、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满3年,缴纳3年养老保险的,上述从业人员为允许在集体户内定居,有稳定住所的,允许与自己、配偶和未婚子女一起定居。
根据购房落户政策规定,西宁市取消购房落户住房面积限制,落户的基本条件是拥有合法不动产。允许在西宁市拥有合法不动产的市外户籍人员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目前,西宁落户新政策出台,对西宁落户的部分规定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取消商品房限购和养老保险的限制,实行落户安置。以合法不动产为基本条件的政策。以参加养老保险为基本条件的农民工落户、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落户、原户口在西宁的特殊群体依托家庭安置政策。
此外,原户籍在西宁市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搬回原居住地政策也有所放宽,父母依靠子女落户的年龄限制也有所放宽。并且取消了身边没有孩子的有条件限制。
2022青海省户口迁入政策
2022青海省户口迁入政策你好亲,外省户籍人口在西宁城区拥有55平方米及以上二手房的,原房主户口迁出后,可申办本人及其无工作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
符合本规定的,凭:1购房发票、商品房所有权证书;2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3婚姻证明;4配偶无工作证明;5工商营业执照或本市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您可以参考下的哦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联系的哦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哦,谢谢
2022年青海省高考户籍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级中学毕业满3年且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省内院校专升本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的考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主要原则。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青海省高考移民政策
青海省高考移民政策如下:
一、我省高考报名规定中的父母与考生的“直系亲属关系”,仅指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重组家庭中考生与继父母一方如果仅有抚养关系而无血缘关系的不能按直系亲属对待。父母离异的考生在青参加高考资格以其父母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定的法定监护人为准。
二、在我省工作并持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其子女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三、曾在我省工作满5年,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四、曾在我省工作不满5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高校。
五、在青海合法定居参加高考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子女户籍须服从直系亲属(血缘关系)即亲生父母。
2、孩子高中三年必须在青岛实际学习。
3、符合“三五政策”,即户籍满5年(6月1日止)、学籍满3年(高中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