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一)人才公寓适用对象: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

A、B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C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D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成都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一、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1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2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成都人才落户需要什么条件1

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

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2

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三、成都人才落户可以落任何区吗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如果是已经购房的,落在房屋所在地

如果公司有集体户的,落在公司集体户;如果公司没有集体户,落在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没工作的,随便落在哪都行,落在任意区县人才交流中心

法律客观:《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安家补贴提交以下材料:1

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2

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

引进人才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成就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下面是我带来的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仅供参考。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三、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四、温馨提示

1、请关注房源信息,并根据房源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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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第六条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全文

成都人才公寓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申请对象:人才公寓具备“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人才。

申请人才公寓条件: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与高端人才档案》中的A、B、C、D类标准,并经人力资源部认定;

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迁入成都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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