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县购房可以入户吗?
不可以。
入户流程;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成都温江办的居住证可以转到郫县吗
可以。
成都郫县办居住证办理流程:申报登记,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领取居住证当场领取居住证。
成都郫县办居住证所需要的材料: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提供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同时按条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在单位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蓉投资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蓉灵活就业的,提供《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信息摘要》原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东身份证原件以及房产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且住宿证明原件。与直系亲共同居住的。房主与申领人是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提供房主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连续就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提供符合人才落户规定的相应证明或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共同生活的直系亲(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郫都区迁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主观:
我在郫县买了一套79平米房可以将户口迁入吗?
可以的:四川省已经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1、只要当事人属于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
2、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14〕70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1.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郫县户口迁移规定
可以阿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郫都办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条件,郫都办理户口迁移需要
规定申请转移户籍,需要当事人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郫都区户口迁移在哪办理
法律分析:郫都区户口迁移在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一般为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