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入户,后来又卖了房子,户口又该迁向哪里?
把户口挂在原来街道办的集体户口上。
带上二代身份证去房管局自助打印一张无房证明(包括你父母、妻子、孩子每个人都要打)。
自助打印地点是:后子门房产交易中心-税务大厅-进门后右前方最里面就有自助打印机,直接放上二代身份证就打印了。
带上身份证、原来的户口簿、1寸照片1张、卖房协议去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排队办理即可。
千万不要去找街道办的人,他们一定会拒绝你挂靠户口;不用去派出所询问,他们一定会告诉你他们不专业,让你去分局办证中心问。
最好星期六去办理,人很少(至少武侯分局办证中心是这样),房管局和办证中心都上班,
20分钟+0元直接搞定。
落户后把房子卖掉有影响吗
有影响,业主卖房后需要将户口转出,卖房人如果一定要在卖房后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可以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购买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以前在成都买房迁来的户口 现在卖房 是不是得迁回外地原籍 儿随我的户口也迁回去吗 谢谢各位
当然要迁走,你不迁走买家就迁不进来
买了房子迁了户籍,房子又卖了出去怎么办
一般是要迁走,但是如果仅有这一处住房,房子卖掉后,自己和家人户口没有别处住房可以落户,就可以不要迁走,户口本不用变更,户籍处所仍然落在此房屋上。他人买到这处住房后,把户口迁到这处房子上,他带着以他(她)本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在说明情况后,公安局户籍处会为他们另立户口本,并不影响原来的户籍。 户籍如何迁入?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未就业且房产已转让等);
2、而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1、迁入公共户,如果卖房后想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到购买了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公共户或者是所购买的房屋处。
2、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相关规定表明,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以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处。但是这两种情形都是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者产权人同意的。如果迁入直系亲属处的,不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如果是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则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
3、申请社区托管,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询问社区是否有社区托管户的政策,如果是有的话,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去派出所进行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房者拥有不止一处房产,以及有些外地居住购房不足五年的,则均不可以申请社区托管户的。
综上所述,买了房子迁了户籍,房子又卖了出去有相关的处理政策,可以按照流程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买房落户后房子卖了有影响吗
有影响,业主卖房后需要将户口转出,卖房人如果一定要在卖房后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可以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购买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房子与户口的关系
1、房子对于户口很重要。
有房子的户口与子女上学以及申办信用卡等各类问题相关联。先说子女上学的事,虽然户口可以挂靠到朋友家,但人家子女已经占用了学区名额,你的孩子去哪儿上学呢?
只有去私立学校,或是交借读费到公立学校借读。即使可以借读,但子女还是不能参加高考。
再说信用卡和贷款的事。如果需要用钱,不管是办信用卡还是申请贷款,银行都需要检查你的家庭住址和户口所在地。若你的户口所在地填写朋友家,银行细查起来,你解释比较费劲,就增加了不给你贷款的风险。
2、户口和房产又不是必须关联的。
一方面,房产过户属房产部门管,而户口迁徙则归公安机关管,但买房和落户往往是紧密相关的。另一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户籍管理部门不能强制迁走他人的户口,导致二手房交易时,原户主并不一定要迁出户口。
由于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原房主不迁,公安机关也无法劝说。另外,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既不受理也不判决,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成都买房方入户后原卖房方户籍自动挤到集体户吗?
从你的描述来看,成都买房方入户后,原卖方的户籍不会自动挤到集体户,必须让卖方自己把户口迁移出去,这样买方才可以把户口迁进去,不然不可以的
买房落户后再卖房户口将迁到何处?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卖房后户口必须迁出。但是,从原则上讲,当事人在卖房后户口一直在原住址,有很多不便,当事人应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新址的变更手续。
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将户口迁至新长住地址,但是必须满足新址的户口政策。
其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以下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情况和应对方法:
1,同一派出所的户口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不同派出所的户口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