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入户结果出炉后多久能落户
2019年成都市积分入户结果已经出炉了!
名单公布时间:2019年9月30日
9月25日,市人口服务管理办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示5日。
9月30日,市人口服务管理办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布入户名单。
到9月30日,完整的入户名单就会公布, 那么在名单公布后多久才能办理入户呢?
成都市人口办本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于9月25日进行公示,可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公示期5日。 9月30号,市人口办将向最终确定的积分入户人员发送提示信息。 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并附入户须知。申报人可在个人中心查询到本人是否符合积分入户要求。
9月30日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公布入户名单和入户所需资料。
申请人应当在当年 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除此之外,在【 成都本地宝 】公众号:
发送 居住证 :查看居住证如何办理
发送 社保 :查看社保缴费记录明细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细则 实施“积分入户”
3月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效期2年。
《细则》里详细规定了12个居住证积分的具体指标及其分值,其中9项为增分项,3项为减分项。
达到100分标准分值后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积分入户的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4个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条件包括: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办理地点
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理入户手续
《细则》中说明:获得申请资格后,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自公布积分结果10日内,市人口服务管理办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入户须知提供对应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怎样获得积分?
9项加分项 3项减分项
《细则》中规定了12个居住证积分的具体指标及其分值。其中9项为增分项,3项为减分项。每一项所需提供的材料,可以参见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具体如下:
9项增分项
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
2、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
3、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1、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房屋,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2、是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3、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赁住房的,只能以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三、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在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其中具体加分区域:
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
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
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
五、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
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六、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七、个人贡献指标
1、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按照国家级加25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
2、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自然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上一自然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加2分,达到25个后每增加2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5、申请人自申报上年度6月1日到申报年度5月31日期间,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八、鼓励创新创业指标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指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九、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当年度5月31日。
3项减分项
十、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十一、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
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时间
积分落户成都办理时间限制是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
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进行 居住证 积分和积分入户申请
为了更加快捷的办理申请,申请人可登录“ 成都市 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提前预约申办时间
积分落户是成都最新推出的落户方式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第七条 (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 身份证 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 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成都积分落户政策?成都积分落户指标?
成都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城市,随着成都的不断发展,来这里买房的人也越来越多,要知道由于出台了积分落户政策,所以要想留在成都你就要达到一定的积分才可以,此时我们就应该先了解一下成都积分落户政策?成都积分落户指标等相关知识,下面是小编的知识介绍,一起学习吧。
成都积分落户政策?
1、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5月31日。
2、积分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
3、申请人可在9月15日至9月30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本次积分入户公示名单。公示通过后,公安办证中心将为符合积分入户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4、积分入户办理截止时间11月20日。
5、影响积分的三大因素。基础分值包括年龄、学历等。导向方面的指标比如现在成都市主要稀缺和紧缺的人才,需要进行一些加分的因素。减分的因素,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成都积分落户指标?
1、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2、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3、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相应积分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当我们跟随小编对成都积分落户政策?成都积分落户指标的知识学习了解后,我们才发现其实在成都落户原来也讲究积分了,看来一旦城市发展的越来越好,人才就会越来越多,为了留住人才就会出台积分落户政策,这样一些技术人才就可以留在成都了,希望上文小编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成都积分入户要来了!新规实行前赶紧落户
传闻已久的积分落户制度来了!成都2017年7月1日起或将实施积分入户,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如果打算你在成都工作生活的,赶紧趁政策还没有开始正式实施前,抓紧时间落户!毕竟积分落户是需要一定时间来积累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目前其他可以在成都落户的方式。
方式一
需满足条件
1、在成都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90㎡商品房或二手房(70年产权的住宅性质,包含公寓型住宅);
2、拿到产权证;
3、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1年(不得断缴);
需提交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的“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并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按揭合同和6个月以上银行按揭还款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
需注意事项
1、房子必须是商品住宅(包含住宅型公寓);
2、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才能申请落户;
3、成都购房入户申请时间必须是在交房入住之后;
4、同一套住房,未过户变更产权的情况下,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5、可以家属随迁,但仅限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而且如果当时不迁,再迁要在5年后;
6、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申请户口迁入成都,必须随父或母随迁;
7、2014年6月1日前购房落户政策房屋建筑面积需满70㎡,后经调整为90㎡。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据“旧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
8、成都郊县的户口迁移到成都中心城区算平迁,只要你在中心城区买房即可,面积无要求。
方式二
需满足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落户成都郊县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45周岁以下;
3、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
需提交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的原件;
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的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需注意事项
1、该方式入的户口为集体户口(与家庭户口无异,可平迁致家庭户口);
2、单位集体户子女不一定能在单位附近的学校读书。
方式三
需满足条件
1、在成都市办理了居住证,居住期满2年;
2、连续缴纳2年社保;
3、有产权住房(人均面积不低于16㎡)。
需提供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
需注意事项
1、居住时间是累积的,可不用连续;
2、社保缴纳必须是连续的;
3、居住证是大成都范围内即可。
方式四
一、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二、子女投靠父母
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三、退休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需提供材料
一:夫妻投靠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二、子女投靠父母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亲生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生父母离婚后,拥有抚养权一方再婚的,未成年子女需投靠继父(母),提供①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②再婚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③由再婚夫妻双方到场当面提交申请,④变更了抚养权的还应提供上述第5条相关材料(父母一方再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积分什么时候申请
成都积分什么时候申请
成都积分什么时候申请。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成都积分什么时候申请。
成都积分什么时候申请1
积分入户申请时间
全年可申请!
1、预打分和预约申报
申请人可事先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中的“模拟打分”进行预打分,评估本人积分情况,并按照拟申报的指标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可通过“公众服务平台”中的“个人中心” 进行预约申报。
2、现场提交资料
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出具受理回执单;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积分核定
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办法》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分指标事项核定工作。
(一)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自窗口出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二)相关部门对推送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三)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对部门反馈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核定和计分,并报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四)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对各区(市)县上报的积分结果进行汇总并及时向申请人公开。
申请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通过“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
4、办理积分入户
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在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 2020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 ,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确定入户名单,并在“公众服务平台”公示3日后公布正式入户名单(遇节假日顺延)。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入户须知提供对应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成都积分什么时候申请2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 2021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2年8月27日。因此2022年的入户分值线依然是140分。
2022年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 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 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 荣誉得分。
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成都积分什么时候申请3
2022年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
1、积分受理
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
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
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成都登记积分入户之后多久公示
受理后20内公布;
问:上周一办理的积分申请,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是没有查询到公示信息。
答:积分入户分数于受理后20内公布。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入户须知提供对应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成都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一览表
服务内容:
五城区及高新区户口登记、身份证、边境证办理;网上解答群众对新政方面的疑问,并及时对互联网政务中心网页上的户口政策进行维护和更新;全市网上预审核业务。
全市各办证分中心地址和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 电话028-68382288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 电话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文武路1号4楼 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 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电话028-9611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 大弯便民路6号 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 北泉路777号 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 育英路788号 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 柳城南江路116号 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 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 崇阳镇金盆地大道(崇州市公安局侧)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 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 洪江路三段65号 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 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 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 五津镇镇西街43号 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 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电话028-88740680
郫都区公安办证中心: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电话028-60263006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 蒲阳镇 银杏 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各相关部门地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环路北一段4号
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宁夏街136号
成都市委组织部:天府大道北段966号
成都市民政局:锦城大道366号
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西华门街32号 锦城大道999号
省委组织部:商业街16号
省民政厅:东大街芷泉段15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院办公区:东二巷18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院办公区:陕西街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