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成都创业补贴办理条件
1.
成都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2.
2014年1月1日后,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
3.
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农民合作社、受聘为…
4.
申请流程
5.
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成都落户政策是什么
成都落户政策,是成都市政府通知的。在成都市购买住房,面积在九十平方米以上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且在成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学历在本科以上的人员,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也可以在成都落户。在国外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学位,回国以后想在成都落户的,可以在成都落户。
扩展资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
成都落户的其他方式
1.购房入户
(1)90_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上,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90_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下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学历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投资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纳税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以上内容是王海英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成都落户政策的相关内容,成都落户政策推出的学历落户主要面向的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我们可以看出来成都想要留住人才的渴望,毕竟成都市四川的省会城市,对于人才的吸引力还是巨大的。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申领补贴流程为,毕业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各院校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时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不得公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首次申报或再次申报中涉及院校信息有变动的,需进行系统备案。
2.之后,各院校应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于毕业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院校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过期不再受理届毕业生的补贴申请时间应于3月底前报送)。同一院校有多个校区且分处不同区(市)县的,由各校区所在区(市)县就业局受理。
3.在各区(市)县就业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复审,复审完成后送区(市)县人社部门核准,区(市)县财政部门按区(市)县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补贴人数和资金,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由各院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学生发放,不得发放现金。求职创业补贴资金在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
一、成都落户最新政策
1、购房入户落户条件: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提供)。按揭购买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证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二、落户的具体措施为:
1、合理放宽城区落户条件。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2、全面放宽巢湖市市区及县(市)辖建制镇落户条件。
在巢湖市市区、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县(市)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3、优化人才落户政策。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在合肥市就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解决专业技能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成绩前三名,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鼓励投资创业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投资兴办实业或者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依法纳税,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居民家庭户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
7、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符合合肥市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8、妥善解决未落常住户口问题。
公民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各县(市)区、开发区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其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可以办理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