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今天跟大家唠唠我自个儿前段时间办结婚迁户口的事儿。结完婚,这户口合并就提上日程,我俩琢磨着,还是把媳妇儿的户口迁到我这边来,以后办事能方便点。下面我就把这整个过程,一步步咋跑下来的,给大家捋一捋。
第一站:媳妇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这第一步,得先去我媳妇儿那边。我俩带齐证件,这可不能少:
- 我俩的身份证原件
- 我俩的户口本原件
- 还有那红本本——结婚证
到她家那边的派出所,找到户籍窗口的警察同志,说明来意,就是要把她户口本上的“未婚”改成“已婚”。警察同志核对证件,很快就在她户口本上更新信息。紧我又请他们给开个“户籍证明”,这个证明后面要用。
第二站: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从媳妇儿那边派出所出来,拿着她改好的户口本、新开的户籍证明,再加上我俩的身份证、我的户口本、结婚证,马不停蹄就奔我这边的派出所。
到我这儿的派出所,跟户籍警说明情况,要办夫妻投靠落户。警察给我一张“入户申请表”,我就老老实实填,信息都得准确。填完交上去,警察同志就收下材料,告诉我们回去等通知,他们要审核。
这里得提一句,我听说有的地方可能还要个啥“婚育证明”之类的,不过我办的时候没要,估计各地政策有点小差别,最好提前打个电话问问清楚,省得白跑。
拿到关键的“准迁证”
等大概一两个星期,派出所打电话来,说我们的申请批下来,让我去取个东西。我赶紧过去,拿到一张叫《准予迁入证明》的纸,这就是传说中的“准迁证”!拿到这个,心里就踏实一半。
第三站:再回媳妇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拿着这张热乎的“准迁证”,我俩又得跑一趟我媳妇儿老家那边的派出所。把准迁证交给他们,他们核对无误后,就收回我媳妇儿原来的户口本,然后给她开一张《户口迁移证》。这张纸,就是她户口正式“离开”娘家的凭证。
一站:回到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拿着这张《户口迁移证》,还有我俩的身份证、我的户口本、结婚证(对,这些证件最好全程带着,指不定哪个环节又要看),我们再次回到我这边的派出所。
把《户口迁移证》交给户籍警,警察同志就开始办理的落户手续。没过多久,就把我媳妇儿的信息登记到我的户口本上,她的户口就算正式迁过来。我的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那页,也多她的名字。
总算是搞定!
整个流程不算特别复杂,就是要多跑几趟路,主要是涉及到两个不同地方的派出所。关键就是把各种证件提前准备齐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这老三样基本是必备的。然后就是按照派出所的要求,一步步来,该填表填表,该开证明开证明。虽然有点折腾,但办完之后心里确实踏实多。
希望我这点实践记录能给后面需要办这事儿的朋友们一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