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好还是常住户口好?
常住户口较好。
集体户口不好的地方如下:
1.如员工需要户口的相关证明,或辞职,会给人力资源增加很多的手续。如结婚、生育、出具户籍证明、办理身份证换代等。
2.集体户口制度,催生了代办户口的行业,行业内充满诈骗,受贿,权钱交易。尤其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
3.农转非后办的集体户口,不能回原籍,落户需要买房。
4.如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结婚、计生和小孩户口问题办理不了。
5.婚后的集体户口不能迁移回原籍。
6.集体户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
7.如果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离职的时候要先转出来才能离职成功。
拓展资料: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出台
经省政府批准,《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印发,并于11月1日正式施行。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日前解读时表示,《规定》集中体现中央、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精神,落实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措施,简化诸多业务审批手续,放宽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限制和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扩大投靠类户口迁移范围等,增设“强迁”有关规定,明确弃婴(儿)登记户口政策。
放宽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
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提升服务水平。《规定》第七条明确,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中,应当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户籍档案等查明的,公民无需提交;第十一条明确,公安机关要建立互联网户籍业务服务平台,开展户口登记管理网上咨询、网上受理、预约办理、进度查询等有关业务。
放宽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规定》第十七条明确,拥有合法稳定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且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设立集体户。取消原规定对单位必须“拥有用于本单位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和录(聘)用人员数量的要求。
扩大投靠类户口迁移范围。《规定》第九十八条,在保留原有市内投靠类迁移情形的基础上,增加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投靠情形;第一百零六条,在保留原有市外迁入投靠类迁移情形的基础上,增加特定条件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军人家属的投靠情形。
简化江苏籍华侨恢复户口登记手续。《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江苏籍华侨及出国(境)被注销户口的中国公民(含江苏籍学生在高校出国被注销户口),可以凭有关材料,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放宽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限制
针对原有大学生只能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往学生集体户,毕业时才能迁出的规定,《规定》第五章户口迁移第四节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部分明确,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和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出。学生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后户口可迁往原籍、现家庭地址、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工作单位。
《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至第一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自主创业和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政策,畅通上述人员在城镇落户的渠道。同时,在第一百二十五条明确,城市综合承载压力大的特大城市,可对上述人员的年龄做出规定,但不得低于35周岁。
明确部分无户口人员登记政策
《规定》第三章户口申报第二节收养申报部分,细化收养婴(幼)儿办理户口登记有关规定,明确要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弃婴(儿)一律在福利机构集体户登记户口,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再迁移至收养人家庭户口,同时规定对私自收留确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且排除被拐卖的弃婴(儿)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调查情况,补充出具《弃婴(儿)捡拾证明》,为民政部门和收留人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便利;无法提交收养登记证或者收养公证书的事实收养,经动员教育,收养人仍不愿意将弃婴(儿)送交社会福利机构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被收养人进行DNA比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在收留人户口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社区集体户办理户口登记。
《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分别就打拐救助儿童、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乞讨滞留人员和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作出规定,为基层公安机关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提供政策支持,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增设“强迁”有关规定
针对当前相当数量的二手商品房交易后,房屋内登记的原户口不及时迁出,影响现所有权人迁移户口的问题,《规定》第九十六条明确: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
规范公民姓名登记变更
按照公民姓名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第五十九条明确,申报户口登记人员的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或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按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申报。(记者 任松筠 通讯员 苏宫新)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出台
天津泰达人才户口,准备辞职考研了,户口能否继续留在天津?五险一金怎么办?户口要怎么转啊?
你的情况应该是这样解决的:如果你是几题户口的话,要先找到接受户口的新单位;如果现在没有接受你户口的新单位,按照一般单位的要求你要辞职首先得把户口迁走,这种情况你可以在你的出生地派出所(也就是你上大学之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一份准迁证拿到你现在户口所在的派出所,以及你在现在单位存的户口页到你现在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在单位拿一份离职证明、准迁证、户口页去公积金所在地可以把公积金拿出来。保险档案要在你找到新单位之后又单位负责给你调档以及转保险。
顺便提醒一句没有新单位接受你只能是把户口迁回老家!
希望对你有用!
请问“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办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夫妻双方应同去同留。
整体迁入:
以成建制形式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研发机构的职工可办理调入手续。
以成建制形式由外省市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根据单位需求,在办理首批人员调津过程中,凭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文件、市领导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批示、与滨海新区区域内各区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在保证调津人员中有70%以上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前提下。
对其余虽不具备我市引进人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条件,但原就在该单位工作、且迁入我市后单位仍然急需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型人才,可同时予以调入,家属准予办理随迁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才引进
天津市泰达人才中心存放档案能自己直接拿过去吗?
需要看楼主的档案是放在什么地方了,而不是说在开发区上班就一定在哪。如果你单位是将档案委托泰达人才,那么你的档案在开发区第三大街的开发区档案馆提取。如果你单位是将档案委托保税区人才,那么你的档案在保税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取。如果你单位是将档案委托滨海人才,那么你的档案在塘沽区杭州道上的滨海人才服务中心提取。
咨询一下户籍档案从天津迁移出去的流程和手续:
我来回答您!
假设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为A地,(就是天津的人才市场),想落户的地方为B地,那么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到A地开具”户籍证明”
2:到B地开具”准予户口迁入证明”
3:到A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4:到B地落户
5: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2张1寸照片,新户口本工本费(14)
祝您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