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工作调动到成都走调动入户还是学历入户好
两个都可以,调动入户比较好。
学历落户: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需要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目前为止,成都市统一的落户政策一共包括五大项,分别是:投靠落户购房落户、平迁落户、积分落户、技能落户、其他条件落户。
成都转户口流程
成都转户口流程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转户口流程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成都转户口流程
办理成都户口所需户口迁移手续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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