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户口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在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到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在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军人,长期在偏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离退休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到其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自主择业;(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4)因战因公致残。

【法律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在配偶入伍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第十八条 父母身边没有子女或者配偶是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在父母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在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成都自主择业军人落户政策(成都是人才落户政策)

军人退休落户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

1.办理程序

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件、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还须持《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凭《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属、子女可一并办理落户。

2.相关证明材料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退出现役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军队离退休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干部:退出现役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件、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复印件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非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休士官和供养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件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军官转业落户问题

关于户口对转业安置的影响,请参照下列情况:

户口对转业的影响和对策:

1,本人户口

a,参军当战士,再考军校。

以你第一次参军时的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复员后通过高考进入军校的,以你复员后的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第一次参军时,为工厂工人,特殊入伍的,国家照顾对象的,户口以你参军时出具入伍证书的当地武装部为安置地。

b,通过高考,考入军校的。

一般都是以你高考报名“前”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高考报名后的户口所在地与军校入伍通知书所写户口不一的,以接收你的入伍证明材料的当地武装部为你户口安置所在地。凡是考取军校但是没有注销户口的,入校入伍后户口落在其他地区的,一律以高考报名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

天津地区如果为蓝印户口的,落户不满4年的,或者不满最低2年的,或者没有结婚在天津没有生活基础的,以你蓝印户口迁入前的户口为安置地。

深圳地区,如果高考时户口为97版的,落户必须满4年,否则以迁入前户口为安置地。

西安地区,成都地区,如果发生特殊情况,一律按照挡案上所填写的入伍前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

c,地方大学毕业,参军入伍,成为战士或士官,后在部队考军校成为干部的。

如果转业时,没有在达到当地要求的服役年限,一般是以高考报名时“家庭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本人户口和家庭户口不一致的,以本人户口为安置地。如果服役达到一定年限,需要以本人户口为参照时,采用当干部时部队所在地为安置地,直辖市,省会,特区不受此限,以当地当年的政策为准。

d,地方大学毕业,参军入伍,成为战士或士官,复员后再通过研究生考试成为干部的。

以你复员后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

e,地方大学毕业,参军入伍,成为干部的。

以参加高考报名“前”的本人户口或家庭户口为安置地。但是现在个别地区,以你成为干部“前”的家庭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但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年限。

2,父母户口。

a,父母离婚的,以抚养(或监护)一方的户口为安置地,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b,父母户口分开的,按照落户时间确定,以最早形成的户口为安置地(部分地区有专门的规定)。

c,父母一方户口因死亡或失踪而注销的,以另一方为安置地。

d,父母一方的户口为单位集体户口的,一般由军转办根据情况确定。个别地区以形成时间的早晚确定安置地,个别地区以父亲的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很多地区由干部本人选择。

e,干部入伍后,父母户口变迁的。迁入不满4年的,以迁入前为安置地(这一点,各个地区掌握的尺度不一样,有的地区要求是4年,有的要求5年,有的要求2年)父母一方迁入的,以迁入前的为安置地(有些地区对此点的要求不一样,04年成都地区不承认父母一方迁入的户口的,北京地区00-03年也是不承认)。如果迁入前父母户口分离的,迁入后父母户口合一的,以迁入后父母户口为安置地。

d,国家政策迁移的。父母户口由于国家政策迁移的,比如:三硖移民,3线工厂迁移内地,军工厂迁移,支边回乡迁移的,都按照国家优惠政策对待,一般都不会对此有更多的要求,一般是迁到哪里,就以哪里为安置地。

3,配偶户口,关键就是结婚“前”的“前”。

a,结婚登记时,配偶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安置时如果需要以配偶户口为参照,则以配偶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大多数指高考报名前户口),目前部分地区大都不承认学生集体户口。如果结婚后,配偶户口成为当地常住户口的,则结婚必须满规定的年限(2年)或者落户满2年(成都地区,重庆地区,西安地区都有此土政策)。

b,结婚后,配偶户口变迁的。以变迁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安置地,如果迁入落户满2年或4年的,以变迁后的为准。(要看当地的政策)

c,结婚又离婚的。看结婚的年限。北京地区由于很多老转钻漏洞,所以现在对这个现象卡的很严。北京等大城市,都要求结婚满5年后离婚的可以落北京,而且规定,离婚不满2年转业安置的,不能进北京(土政策)。由于这个漏洞用的人很多,所以现在各个地方都在卡,新政策很多,还是以当地当年的政策为准。

4,集体户口

总的原则:学生集体户口不承认,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不承认,随军集体户口有条件承认。

大家要明白的是:集体户口分好多种。目前各个地方承认的有:

学校老师职工的集体户口,单位企业的集体户口,人事局为解决一些私营企业没有集体户口而设立的集体户口,劳教人员的集体户口,移民而设立的集体户口,拆迁而设立的集体户口。

如果只有集体户口而没有“以此集体户口”办理身份证的,有些地方不承认。

随军集体户口的,根据规定,符合政策的承认,不符合的不承认。由于部队造假,改档案的情况太多,目前很多地方的都是要求地方的公安来协查,不承认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

特殊情况:

1,购房入户。大部分地区不承认这个购房入户的,需老转自己想办法。但是可以负责任的说:05年成都地区,04年北京地区,04-06年的内蒙古地区,有购房入户的老转成功了。我在工作中也发现,一般如果部队或者组织出面来协调,购房入户也是可以成功的。

2,内蒙古,天津,深圳,珠海……部分地区的所谓的“蓝印”户口。需要老转们认真对待,05年以前,南方地区一般对此户口,全部认为是临时户口,很多都不承认,特别是部分地区的蓝印户口。所以对这个问题,如果有此户口的老转,必须和当地的军转部门密切联系,询问相关政策。这个问题相当尖锐,05年转业的老转就有此问题出现过,已经引起了军地的注意。

如果您还想了解有关军转安置信息,请到“军转领地网”

军官自主择业如何办理落户?

以瑞丽市为例,军人自主择业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自主择业干部投靠亲属

1、自谋职业批复、军转办或市劳动人事局的证明、转业军人证明书、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

2、入伍注销户口证明或入伍注销居民户口册、关系证明房产证或住房凭证

办理流程如下图:

扩展资料

一、随军家属落户

1、落户申请书、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2、军队干部任职命令、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原件、机关证明、军官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随军家属户籍地《失业证》及离、退职批文、后勤或营房管理部门的住房证明。

二、转业干部安置落户

1、转业干部报到通知书。

2、州(市)军转办的行政介绍信、落户证明、单位接收证明、转业军人证明书、军人身份证。

3、关系证明,房产证或住房凭证。

三、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

1、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士兵退出现役证或转业志愿兵退出现役证。

2、接收单位证明、入伍注销户口证明或入伍注销居民户口册、关系证明、房产证或住房凭证。

参考资料:瑞丽市人民政府-军人落户办事指南

自主择业的军人可以迁移户口吗?

1.自主择业军人可以迁移户口,福利待遇是不会受到影响的。x0dx0a2.转业是指从这一职业转到另一职业。军人的转业即为从军人职业转到地方上的某种职业,这一般是指部队的干部转到地方安排到地方的某企事业单位工作。就是到哪里工作了,户口就落到该居住地,档案就落到单位或人事部门。x0dx0ax0dx0a3.如果说是复员,则为从那里来的,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即把户口落到参军前的户口所在地;档案也是回归到原来的管理部门。x0dx0a扩展资料:x0dx0a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x0dx0a第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x0dx0a第十七条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x0dx0a(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x0dx0a(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x0dx0a(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x0dx0a(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x0dx0a第十八条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x0dx0a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x0dx0a第十九条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x0dx0a(一)自主择业的;x0dx0a(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x0dx0a(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x0dx0a(四)因战因公致残的。x0dx0a第二十条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x0dx0a第二十一条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x0dx0a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x0dx0a因此,军队转业干部可根据以上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