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条件2020政策

成都积分落户条件2020政策

根据成都市发布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的内容,2020年成都积分落户条件为:

1、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2、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积分申报要求在成都市要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

“合法稳定居住”,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

(2)签订正式住房合同,并办理备案的;

(3)签订正式的公共住房合同;

(4)签订国有直管公房合同。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

“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是指非成都户籍人员,在成都市域范围内办理了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员。居住证载明应当与合法稳定居住一致。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

2020年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 2021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3年8月27日。

2022年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倍(含)的、高于 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 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 荣誉得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这100分该如何获得?

根据征求意见稿,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导向指标组成,其中导向指标为加分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

基础指标——

1. 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 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 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 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基础分值非常重要。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导向指标——

符合哪些条件就可获得加分?

1. 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 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成都户口政策2020

成都户口政策2020

2020年取得成都户口的有很多,包括入户、纳税入户、投靠落户、人才落户等等。其中2020年成都落户政策,是积分落户。2020年成都积分落户政策:

1、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情况申请成都户籍或享受对应的公共服务。

2、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将实行“随到随积”,每年常态化申报、查询、公布。成都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划定居住证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经成都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申请积分入户资格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积分入户条件

法律主观: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条件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符合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二、迁户口入成都需要什么条件2019(一)条件入户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

1万+0

2分,最高不超过+10分;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三、成都市单独立户有什么条件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

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请问一下成都户口迁入条件2020

2020年成都户口迁入实行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政策,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根据《成都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是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成都市积分入户如何申请?

成都市积分入户如何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积分申请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详细流程:

材料受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应与申请积分所在地为同一区(市)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申请人在申办期间,经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入户资格。

详细说明:

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入户申请表.doc?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点击查看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获得材料:户口准迁证

(省内户口到这一步就结束了,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前提是居住登记)

另外,夫妻投靠入户可以预约办理哦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获得材料:户口迁移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准迁证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点击查看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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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条件2020新规积分有哪些?

一、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的技能人才,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成都落户的其他政策

(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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