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选调生报考条件及时间

2023年四川选调生报考条件及时间如下:

1、2023年四川选调生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2年2月2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

2、2023年四川选调生报考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报名网站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是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

四川

四川,简称川或蜀,省会成都,位于中国大陆西南腹地,自古就有天府之国之美誉,是中国西部门户,大熊猫故乡。四川今与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陕西诸省市交界。

2023年四川选调生政策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录用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选调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根据各地编制、职数及工作需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高校名单为准,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边远地区(详见附件4)录用的人员,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街道工作,之后按有关规定采取挂职、定点帮扶、到村任职等方式到乡镇、村锻炼。

(三)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选调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中央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原文标题: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8E2ACE9E2EE4A88D

2023年湖北选调生政策待遇

1.选调生录用后,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3.定向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含参公)工作;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分配到市、区直单位或乡镇(街道)工作;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

4.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原文标题: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1/004001004/004001004001/20221205/d98db29a-c0b9-408d-a0f4-f92f7f077c28.html

浙江2023年选调生报考条件及时间

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忠诚于党、爱国奉献、为民服务,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2023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选调高校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名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可按 2023 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3、截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年满 18 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不超过 25 周岁(1996 年 11 月 14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28 周岁(1993 年 11 月 14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0 周岁(1991 年 11 月 14 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 2 岁。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满 1 个学年以上;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 28 县定向紧缺专业选调职位的考生,对该项资格条件不作要求。

5、学习成绩优良,按照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3 年 7 月 31 日前)。报考定向紧缺专业选调的研究生、报考常规选调的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可放宽取得学历学位期限,但最迟不超过 2023 年 12月 31 日(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6、具备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各类处分,或有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学生,不得报考。

2023年河南省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

【 #选调生# 导语】2023年河南省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省直、省辖市市直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部分国内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毕业生)。部分国(境)外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选调范围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选调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共计划选调390名,其中,省直选调生60名,省辖市市直选调生330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过硬,对党忠诚,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按服役年限适当放宽。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3年底。硕士研究生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如期毕业的也可放宽至2023年底。报考学历学习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

5.报考省直岗位的考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省辖市市直岗位的考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大学期间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境外高校考生本科阶段须在国内高校就读。

6.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校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2年11月21日10:00登录河南省选调生报名网站(xds.hae.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nbys.hae.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260×320像素,50-100kb,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等待报名资格初审。除河南大学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8:00外,其他高校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8:00。报考人员参照志愿代码表(附件2、3),每人可报考2个志愿,其中,最多选报1个省直岗位。

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2日前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A406室(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0371-61179352、61179396),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邮编450016。其中,河南大学报考人员须于11月24日前交校党委组织部,学校从报名人员中按照各省辖市招录数量1:10的比例择优推荐报考人选,将推荐人选汇总表和报名材料于12月2日前统一报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A406室。由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2月9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审结果。审核合格的,于12月14日9:00至17日9: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提供影响录用不实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2022年12月17日进行,共1张试卷,内容包括案例分析、行政能力测试、材料写作等,满分100分,本次考试共设郑州1个考点。参加笔试考生应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点服从现场管理,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笔试成绩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岗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录名额。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所有应试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省直岗位的面试在郑州进行,省辖市市直岗位的面试由各省辖市分别组织。参加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面试第二天,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主要了解掌握人选在校表现和专业特长,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以及奖惩等情况。政治上不合格,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一律不录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统筹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将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23年8月印发录用通知,8月底前到岗工作。

(六)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

四、分配安置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省直选调生由录用单位进行安置,省辖市市直选调生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个人意愿、专业背景及相关单位编制、职数空缺情况,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工作。分配安置情况统一造册登记报省委组织部。

(一)基层锻炼。选调生到岗后,可结合对口关系,安排到乡镇(街道)进行为期2年的基层锻炼(第1年为试用期),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中,省直选调生第1年到村任职(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第2年在乡镇(街道)机关锻炼(挂任党政班子副职或相应职务);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不超过3个月。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市直选调生本人愿意在基层工作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也可留在乡镇(街道)工作(要及时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二)任职定级。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会同相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后续管理。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省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省辖市市直选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四)服务年限。省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基层锻炼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提前做好考试相应准备工作。笔试、面试时间可根据疫情防控等作出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官方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371—65905805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71—61179352、61179396

技术操作咨询电话:0371—56683837

1.河南省2023年定向选调范围高校名单

2.省直选调生岗位需求及志愿代码表

3.省辖市市直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4.河南省2023年定向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原文标题:河南省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areer.fudan.e.cn/News/newsList.html?cateid=e8ef0ca1-2485-5efd-b085-39c8cac57b70

选调生报考条件及时间2023

选调生报考条件:应届毕业生、获得过较高水平的奖项、年龄得要符合要求、党员。报名时间是2023年2月1日至3月31日。

在大学里面有很多竞赛是可以参加的,如果你能够拿到一个较高水平的奖项,比如说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等等,这些都是可以的,以后报考选调生的时候也会比较有利。

选调生对于年龄是有要求的,不同学历要求不同,博士必须是30岁以下,研究生是28岁以下,本科生是25岁以下。如果说你的年龄超过了的话,一样是没有机会去报考的。

既然选调生是身份就是以后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那么肯定在思想方面等等都得要过关才行。成为党员就是最好的证明了,毕竟想要成为党员难度还是挺大的。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积极分子并不能够顺利报名,得要是党员或者预备党员才可以。

选调生的前途

选调生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干部提拔的优势上,在基层选调生却是比一般的公务员提拔要快一些,但是,在地市级机关,对于科级干部的提拔,选调生和新招录的公务员比没有多大区别,毕竟在这些机关当中,并不缺相应的职位职数,基本上都是按照要求,到时见就会得到提拔。

青岛2023人才引进政策

选调数量

全市总计划选调 500 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工作情况确定。

(一)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200 名左右。

(二)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 300 名左右,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 30名左右。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年满 18 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3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 5 年及以上的,以学制 4 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 1 年相应放宽 1 岁。

4、中国海洋大学 2023 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二)具体条件

选调范围的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选调到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2 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2、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 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3、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 2022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校级以上奖学金等奖励。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名信息(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1 日 16:00)。符 合 条 件 且 有 报 考 意 愿 的 学 生 , 登 录 “ 青 岛 组 工 网 ”(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或者“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进行报名。其中,区市事业单位职位需具体到区或市。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市 2023 年“青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上传审核资料(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1 日 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 jpg 格式,大小控制在300K-5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2 日 12:00)。资格审核一般需 1-2 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 11 月 21 日下午 16:00 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报名确认(11 月 11 日 9:00-11 月 22 日 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在部分职位。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初选

报名确认后,分片区进行初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通过初选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下旬进行,按职位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对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未入围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报考人员,择优确定为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考察体检人选,不占用区市选调计划数,按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现场选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对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每个区市计划数 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对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委组织部、各区(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到录用单位。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 1 年,试用期满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管理培养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 号)及有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 1200 元/月、800 元/月、500 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 36 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1746 80899106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22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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