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户籍全域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
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及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6、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成都市户籍全域迁移需哪些材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6、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的实施情况
成都市出台 《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将在2012年实现城乡统一户籍,民众可自由迁徙。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农民可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且不进城同样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
自由迁徙,可以说是户籍改革的终极目标,也是民心所向。但成都的户籍新政策,是否真的可以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美好愿景呢?从现行相关政策来看,还很难得到肯定的回答。
按照成都的规定,合法固定住所是落户的唯一依据。但在目前的情势下,固定住所恰恰是一道不容易跨过的门槛。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公房、单位房,对进城农民来说,可以说完全无望,剩下的,就只有购买商品房了。而按目前农民的普遍收入,按时下城市的高房价,农民买一套商品房的可能性也非常小。所以说,即便是解决了农民在城里享受社保等公共服务的问题,但真要让农民凭收入在城里落户,可能性很小。
农民在城里不容易拥有住房,但在农村基本都有自己的房产。农民要能自由入户城市,首先必须是农民的房产能够和城市房产置换。这取决于两个前提,一是农村的房产接近城市的市场价值,一是要有政策空间。现阶段,一些农民房产就市场价值来说,其实已有了和城市房产置换的筹码,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随着农村面貌的改变,一些农村,特别是离城不远的农村,吸引力在不断增加,不但很多商人,就是一般城市居民,对农民房产的兴趣都不小,农民房产可以获得不低的交易价格。但是,因为没有政策空间,农民不能在交易中实现房产的潜在市值。按现时政策,农民的房产,只能在农村集体内部转让。
我们知道,农民房产只有像城里商品房一样,有同样的交易方式,能在各种主体间自由交易,才能在城市化的推进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机会中,获得和城市房产价值接近的可能。限制农民房产交易,实际上是截断农民以房产获得较高收益的机会,这其实也在阻碍着农民成为市民的路。尽管农民在征收中,也是在以房产进行交易,但与市场交易完全不一样,补偿价格普遍偏低。就算在这个过程中,农民能变为市民,也完全是被动的,和自由迁徙远不是一回事。
自由迁徙是双向的,包括农民向城里迁徙,也包括城里人往农村迁徙。但按成都的户籍改革意见,城里人向农村迁徙是很难的。城市人要获得农村的房产,才可能在农村落户,而现行政策却禁止城里人买农民的房产。要落户,先得有房产,要购得房产,又先要当地户口,这实际成为一个可笑的悖论。
自由迁徙虽然是一个美好的目标,但实现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除了户籍制度本身,涉及多个方面的制度改革,其中土地制度和房产买卖制度,就是一个不得不跨越的坎儿。(谢昱航)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成都落户政策的介绍
成都落户政策是根据成都市政府最新通知,自6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灾后重建的落户政策,规定最大变动为购房满90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
要看产权是谁的? 如果是你一人的,只能办你一人购房入户,5年后,你爱人才可以投靠迁户口到你住房上。 如果产权是你和你母亲的,你们面积各占一般,约45平米,不满足购房入户政策,一人也迁不了。 如果有其他条件,也可以迁户,你情况不清楚,不好帮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