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

(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的,在职期间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人;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职期间享受3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职期间享受10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校期间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期间享受3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校期间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期间享受10万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平均拨付。

申请企业须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保险,且在申请时已经足额支付了实习生实习补贴。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一、申请条件

1、2022—2023学年度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本科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有就业意愿并且有具体行动的毕业生。

3、推免生、应征入伍学生除外。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补助金额

就业补助标准以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考试费等费用作为参考,不是实报实销;本次就业补助不按人均下发,各学院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根据学生申报材料中体现的求职地点、实际花费等,按照200-1000元的补助标准酌情考虑。

三、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3月24日-3月30日)

学生本人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在“困难补助”版块,选择“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上传交通、住宿等相关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订单、准考证、录用通知等。

2、学院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补助金额(3月31日-4月2日)。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确定补助金额(4月3日-4月4日)。

4、公示3个工作日(4月6日-4月10日)。

5、发放就业补助(4月中旬)。

6、6月份还将进行第二批就业专项补助申报发放工作。

2023成都落户新政策2023年有哪些?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住房落户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一、成都落户新政策有哪些?

成都提出,将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要坚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便利的理念,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

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毕业生如何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三、在成都购房入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购房迁入成都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随迁。但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本人落户成都5年后,才可以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2016年6月1日前购房落户政策房屋建筑面积需满70m2,后经调整为90m2。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据“旧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

由此可见,成都落户新政策规定中,最大的变化是放宽了大学毕业生的落户条件,只要年龄在45周岁下,持有本科学历的,都可以直接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有工作没有房子的,可以办理单位集体户口,没有工作也没有房子的,还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完成落户。

苏州就业补贴政策2023

苏州就业补贴政策2023具体内容如下:

1、失业登记:凡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进行失业登记;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户,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军队退役人员,随军家属,抚优对象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和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家庭人员等12类群体,均可进行就业困难认定;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登记后,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总额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生活补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苏州生源毕业年度困难家庭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家庭和特困职工救助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未实现就业,经审核可给予1000元每人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5、技能培训,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免费:具有劳动能力、有培训需求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补贴性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登记失业的企业转岗安置职工、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创业支持补贴:

1、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创业者,可免费参加由人社部门主办的各类创业培训活动;

2、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成功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创业者给予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单位缴纳部分按实补贴,最高不超过各险种参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之和的120%,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3、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成功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创业者,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创业补贴;

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外租用场地成功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创业者,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5、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自主住房创业者:对利用自有房屋成功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创业者,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据实给予每月不超过200元的水、电、宽带等创业基地运营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6、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成功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开业3年内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创业者需符合条件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主体需与其带动就业的劳动者签订并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一年以上。补贴标准为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一次性给予3000元,3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7、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创业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创业实体吸纳就业3-5人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吸纳就业6人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贷款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按期结清贷款本息后,财政部门按相应标准予以贴息。

综上所述,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市人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培训成本变动情况,并结合就业技能培训上岗率情况。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成都2023年落户政策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深圳入户补贴政策2023

深圳入户新政2023,户籍

一、应届生办理入户的条件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择业期为2年。

2、具有硕士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择业期为2年。

3、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博士,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择业期为5年。

注意: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生超过择业期,不能通过应届生接收的进行落户深圳,但可通过人才引进的来办理入户深圳。

非应届生办理入户深圳则要社保条件,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硕士博士在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也可申请)。

二、自考大学生怎么入户深圳根据深圳入户政策规定,入户对于个人的规定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才能直接申请办理入户深圳,若是非全日制的自考大学生则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来进行办理入户深圳:

1、自考本科,如果您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值(179分以上),可尝试申请积分入户深圳,但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深圳积分入户有名额,终能不能入围,还需根据终的排名情况决定。

2、自考本科,如果您年龄较大、社保较短,建议考个职,拿到证书后,即可申请技能/职称入户深圳。

深圳入户新政2023,户籍

三、深圳应届生补贴政策1.深圳就业补贴两年内高校生/无户籍要求2年内高校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6个月以上,可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补贴为3000元/人。

2.黄埔住房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应届生/硕士/博士入户黄埔区、连续缴纳本区社保满1年且在本区有住所者,可申请住房补贴。补贴为本科20000元/人、硕士30000元/人、博士50000元/人,补贴分两次到账。

3.南沙黄埔住房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入户南沙区、连续缴纳本区社保满3个月且在本区有住所者,可申请住房补贴。补贴为本科20000元/人、硕士40000元/人、博士60000元/人,补贴分两次到账。

深圳入户新政2023,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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