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成都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目标: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7%
“,全市城镇化率达到70.4%,通过模型测算,我们将成都常住人口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确定为1650万人和77%。”成都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军介绍,成都已由城镇化加速期进入成熟期,面临三大转变: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由市内农业人口转移为主向市内和市外人口共同聚集转变,由中心城区单核集中向以“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网络城市群为特征的大都市区全域统筹转变。
《规划》提出:到,成都将基本建成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到,人均GDP达到18000美元,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出行分担比例,由的42%提高到6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在13.77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PM2.5和PM10的年均浓度分别要下降为小于72微克/立方米和小于100微克/立方米。
全面构建:“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网络城市群
《规划》提出,打破单中心和圈层发展模式,以城市中轴线为发展主轴,以中心城区和天府新区(直管区)为双核,以成龙走廊、成青走廊、成灌走廊、成温邛走廊、成新走廊和南部走廊为纽带,构建“一轴双核六走廊”的城镇空间格局。
根据《规划》,将构建1个特大中心城(双核)、8个卫星城、6个区域中心城、10个小城市以及68个特色镇和2000余个农村新型社区的城镇体系,全面构建“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网络城市群。
其中,8个卫星城将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发展要求,明确龙泉驿、新都、青白江、温江、双流、郫县、新津、都江堰等8个卫星城的定位,如龙泉驿定位为汽车城,双流定位为临空产业城、都江堰为旅游休闲城。公共服务方面,将打造涵盖公园绿地、公共交通在内的十分钟便民服务圈;规划、土地、财税政策也将进一步向卫星城放权和倾斜。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
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成都市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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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 2021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2022年8月27日。因此2022年的入户分值线依然是140分。
2022年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 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 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 荣誉得分。
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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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
1、积分受理
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
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
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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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申请时间
全年可申请!
1.预打分和预约申报
申请人可事先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中的“模拟打分”进行预打分,评估本人积分情况,并按照拟申报的指标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可通过“公众服务平台”中的“个人中心” 进行预约申报。
2.现场提交资料
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出具受理回执单;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积分核定
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办法》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分指标事项核定工作。
(一)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自窗口出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二)相关部门对推送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三)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对部门反馈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核定和计分,并报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四)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对各区(市)县上报的积分结果进行汇总并及时向申请人公开。
申请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通过“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
4.办理积分入户
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在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 2020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 ,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确定入户名单,并在“公众服务平台”公示3日后公布正式入户名单(遇节假日顺延)。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入户须知提供对应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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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2022年积分入户什么时候开始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积分入户该如何规定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积分入户该如何规定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2019成都积分入户怎么规定 根据《成都市 居住证 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申请人可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具体的成都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 教育 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 计划生育 政策等指标。持 证人 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 (1)、缴纳社会保险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2)、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 租赁合同 ,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3)、教育背景指标。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计算分值,其中:属于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 天府新区 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 南区 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 青白江区 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 新都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 彭州市 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 西区 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积分入户该如何规定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购房最新政策2023
一、成都出台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可购买一套住房
为坚持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解决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二、【2022年11月17日,成都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11月18日起施行】
01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02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三、【<span font-size:30px;font-weight:700;background-color:#ffffff;”=””>成都出台通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在销售方式、销售流程上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及普通购房家庭。
四、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