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转业安置最新政策2023规定

对于军人转业的最新政策标准是:服现役或者义务兵不满12年的士兵退役出来就业的话是由人民政府要扶持的、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民政府还给予安排工作、中级以上的士兵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做退休安置。

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具体如下:

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2、退役士兵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3、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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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转业安置最新政策2023规定

在我国,部队军人是我国另一种优秀人才。部队军人转为国家的干部,是重要的资源,军转安置工作十分重要,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国防军队建设。进入新的一年,我国士官转业新政策是怎样的呢?我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一、国家的态度

要尊重要重视,军队转业干部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国家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二、安置方式

1、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2、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三、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二)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六)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四、安置地点

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已随军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2、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4、夫妇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五、安置政策

1、担任师级职务的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且军龄不满20年的,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2、担任团级职务的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3、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4、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5、国家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六、转业考试

1、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

2、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3、到事业单位的,给予3年适应期。

从上面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部队士官转业的最新政策,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部队士官转业国家的态度是尊重要重视,军队转业干部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国家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2023年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是什么

军人如果达到了一定的退休年龄的是可以进行退休的,当然如果在从军的时间越长,则军人在退休的时候的待遇就越好,军人从军的待遇一般在转业的时候能够充分体现。下面就由我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是什么

一、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二、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三、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随军随调家属安置新政策2023

2023年随军随调家属安置新政策如下:

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给予安置。

2、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进行妥善安置。

3、随军前没有工作的随军家属,由驻地人民政府参照本人职务等级、从事的职业和本人住房情况,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4、随军家属自主就业的,由驻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5、随军家属未就业的,由驻地人民政府发给生活补助费。

制定办法:

随军家属的安置是一项政治任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都有接收驻宁部队随军家属的义务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随军家属安置任务的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变相拒绝接收安置随军家属。

各区(县)政府行政区域包干完成驻区(县)部队随军家属的安置任务;市政府协调解决有特别困难随军家属和部队成建制调动随军家属的安置。

市、区(县)人事、劳动部门是安置随军家属的主管机关;市、区(县)双拥办负责做好部队与地方的安置协调工作;各级民政、公安、教育、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做好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

2023年湖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有哪些

一、湖南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由我省接收安置:

1、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不含院校毕业分配)的。

2、配偶现在湖南有常住户口的。

3、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湖南的。

4、父母或岳父母在湖南有常住户口,身边无子女的。

5、双军人双转,一方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的;双军人单转,留队一方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且符合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单转,留队一方现在驻湘部队服役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双转,一方符合随军条件且在湘驻军连续服役满2年,生活基础在湖南的。

6、选择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工致残,其父母或者岳父母及其子女在湖南有常住户口的。

7、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高等级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

二、有下列情况者,湖南省不予接收:)

1、精神病、麻疯病、癌症患者及其他因病经驻军医院和地方指定医院同时诊断确认为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转业干部到地方后,一年内发现患有这类病的,退回原部队。

2、非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犯有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到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4、犯有错误,组织上未作结论的;虽有结论但本人不服并上诉,组织上未作出复议结论的。

5、年满50周岁的。

6、计划外的。

7、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8、本年度转业,上一年4月1日以后提升领导职务的,本年度1月1日以后调整职务和专业技术等级的;本年度4月1日以后调整军衔和文职干部级别的。

9、地方已按政策妥善安置并发出报到通知书,因转业干部本人原因连续两年不服从分配的。

10、因其它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三、安置地点

(一)转业到我省的转业干部,原则上由其原籍和入伍时所在市、州、县安置。

(二)由配偶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所在地与转业干部原籍、入伍地不在同一市(州)的,一般回配偶所在地安置,如本人要求回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配偶可随调。

(三)由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四)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且有明确接收意向的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五)铁路系统的转业干部,原则上由铁路系统负责安置。个别因工作需要,省直与中央驻长单位又同意接收安排的,可以调整安排。

(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长沙市(指城区,下同)安置:

1、本人原籍或入伍地(不含学校入伍)系长沙市的。

2、配偶现在长沙市工作或定居,且有长沙市常住户口满二年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31日(下同)

3、无配偶或配偶现在长沙市工作未满2年,但军龄满20年,转业时在驻长部队连续服役满8年的。

4、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在长沙市工作或定居(有常住户口和住房),生活基础在长沙市,且没有其他子女在长沙市的

5、双军人双转,一方原籍为长沙市并从长沙市入伍的;双军人单转,留队的一方原籍和入伍地为长沙市或留队一方在驻长部队服役满2年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双转,其中一方符合随军条件且在驻长部队连续服役满2年,生活基础在长沙市的。

6、符合进湖南省安置条件的转业干部,凡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

(七)除符合进长沙市安置条件,并表现优秀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省直和中央驻长单位安置:

1、本人入伍前在省直或中央驻长单位工作的。

2、配偶在省直或中央驻长单位工作并能够接收安置的。

3、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需要照顾安置的。

四、军队转业干部家属安置

(一)转业干部配偶随调应具备的条件:

1、随调配偶必须是转业干部的已婚配偶,属城镇户籍,经县以上政府劳动部门批准录用的用人单位正式职工;是干部的,必须是经市、州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用人单位干部,并有完整的档案材料的;

2、调配偶身体必须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转业干部配偶不能随调的对象:

1、转业干部配偶现工作单位与转业干部本人安置地在同一县、市、区范围的;

2、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家属工、季节工以及农、林、牧、渔场工作吃自产粮等非城镇户籍的;

3、犯有错误尚未作出结论以及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尚未处理完结的;

4、在试用期和学徒期内的;

5、因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接收转业干部随迁家属的条件:

1、随迁家属必须是转业干部的直系亲属,已经部队批准随军的无工作的配偶、父母亲、未成年的子女等;

2、已参加工作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子女不能随迁随调。如属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或本人系独生子女,需要到父母身边照顾的,可随迁或随调一人;

3、转业干部的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随迁。个别由转业干部抚养,需要作特殊情况照顾的,要有公证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证件方可随迁

(四)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及其子女的户口接转和入学等事项,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办理。

2023年军转安置新政策

2023年军转安置新政策:

1、服现役满10年的;

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军人退役按排方式: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六条

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安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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