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一)适用对象: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申请条件: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1.身份证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4.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相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 A、B、C、D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第六条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第七条人才安居资格由人才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规定进行认定。人才公寓的租售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租赁或购买。

成都人才公寓有哪些限制

很多地区都有配备人才公寓,专门用来给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公寓,主要解决人才在创业期间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的,那么怎样的人才可以申请人才公寓呢?我们来看看其相关知识吧。

一、成都人才公寓三个限制

1、首先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而且需要经过人社部门认可,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且未断缴社会保险;

3、在本市名下无房且之前,没有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政策。

二、成都人才公寓需要提供材料

身份证、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相关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

三、申请流程

1、上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登记,如实填写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并上传上述申请材料,接着在线申报,等注册成功后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2、系统自动分配至所在区县人社部门。看是否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接着对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审核,待部门配合对所属人才进行资格和类别认定后,再统一由人社部门统一确定。

3、一般资格认定在15个工作日左右,相关组织部门对人才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进行申请,再由房管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经审核通过后,人才名单由相关平台向社会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

4、在7日内公示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汇总各部门审核并确认资格。

文章结语:关于成都人才公寓的相关知识将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的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成都人才购房落户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保障人才住房: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2、激励产业人才: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3、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A、B、C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D类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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