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023年落户成都政策

法律主观:

大多数在大城市打拼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希望在工作的地方落户居住,现在国家不断放宽 户籍 管理,为流动人口带来福利。那么在 成都 可以以哪些方式落户呢? 落户成都有哪些方式 1、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 城区 、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 常住户口 。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 户口 簿、 居民身份证 、 房屋产权证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 身份证 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 租房合同 、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2、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 商品房 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 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 购房合同 、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 郊区 (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市落户政策2023年新政策

法律主观:

2017年成都最新的落户政策: 一、 购房 落户——购买 商品房 或 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 房屋产权证 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 购房合同 、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购房入户所需要的前置条件: 在 成都市 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以及不间断缴纳 社会保险 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08年后为了灾后重建,曾将落户政策改为满70平米缴纳 社保 一年就可落户,但是该政策已于2016年6月1日进行调整,购房落户的面积限制重新调回90平米。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二、暂住落户——在我市暂住满3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 居住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暂住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三、租房落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 继承 、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 租房合同 、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四、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五、投资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 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2023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常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企业紧缺人才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 市人才办关于加快“龙城英才计划”企业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277号)

资助标准:给予紧缺人才5-1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引才企业6-3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一是高学历类人才。企业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常州市(包括金坛区)购买80平米住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如企业引进的是博士研究生,给予企业6万元引才奖励;二是高薪酬类人才。区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年计税薪酬在25万元以上的人才,在常州市(包括金坛区)购买80平米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企业6-30万元引才奖励。三是重点企业推荐类人才。被常州市列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每年可推荐2名人才(不受学历、资历限止),在常州市(包括金坛区)购买80平米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可连续推荐5年。

二、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力度的实施意见》(坛政办发〔2015〕109号)

资助标准:企业引进的硕士(或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或5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三年内分别给予4.32万元、7.2万元专项资助和2400元健康津贴;企业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二年内分别给予1.92万元、2.88万元专项资助。企业在职人员获评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00元;企业引进的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三年内给予3.6万元专项资助。企业在职人员获评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给予1万元、2000元奖励。金坛区级以上大师工作室主要带头人,三年内给予2.16万元专项资助。

申报条件:

1.企业引进的硕士以上(或副高以上职称)人才,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2.企业在职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3.企业在职人员获评副高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的,须提供获评文件、评审表、职称证书。

4.企业引进的技师资格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签订3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且在金坛区缴纳社保。

三、金坛区人才安居和人才落户支持政策

政策依据:《鼓励各类人才扎根金坛就业创业政策》

资助标准:一是开辟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只要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五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可申请落户金坛。二是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落户金坛的各类人才发放购房补贴。对于在金坛城市规划区内购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

1.金坛户籍满1年,已婚的,配偶户口也迁入金坛;

2.在金坛工作满1年,并且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满1年;

3.在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购房的;

4.所购商品房或二手房在城市规划区内;

5.本人及其产权共有人承诺5年内房产不上市交易,5年内户籍不迁出金坛。

四、其他支持政策

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常州市首席专家、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的给予相应配套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

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申报每年受理一次。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区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已申请资助还没有发放满三年的,需提供报备表申请拨付当年度资助。

申报材料

一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2.证明材料: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3.专项资助资金一次申请,分三年拨付。

二在职培养专项资助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在职培养专项资助申请表》、《常州市金坛区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2.证明材料:申请人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3.专项资助资金一次申请,分二年拨付。

三在职培养奖励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在职培养奖励申请表》。

2.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单位聘用证书;职称公布文件、评审表。

四企业在站博士后资助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在站博士后资助申请表》。

2.证明材料: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3.专项资助资金一次申请,分二年拨付。

五企业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奖励申请

1.《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优秀人才表彰奖励申请表》

2.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股权证明)、获表彰文件、证书。

以上人才资助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以在中国金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区人社局信息公开目录中下载。证明材料一份,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带回,复印件作为申报资助存档材料。

“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金沙名技师工作室”、“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企业”的奖励和资助另行通知。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报人备齐申报材料后报所在企业先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2.企业审核后将申报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区人社局初审。

3.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区人才办,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拨款事宜。

五、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规定做好专项资金发放工作。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未按协议要求服务满三年的,用人单位要及时报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并办理专项资金退款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截留人才专项资金,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除追回相应资金外,企业将被列入负面清单直至取消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用人单位在人才发生流动和申请拨付当年度专项资助时,须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提交《常州市金坛区企业人才专项资金拨付报备表》,否则将暂停资金拨付。

3.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未按协议要求服务满三年,中途离职、更换单位的不再享受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资助的相关政策。

4.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在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坛区城市规划区内购买首套房的,按照《印发等4个文件的通知》(坛人才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给予购房补贴。

5.金坛区企业人才引进资助工作责任部门为金坛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五楼507、508),电话:82826851。

成都2023年落户政策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提升超大城市竞争力和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定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户籍迁入登记管理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广州人才补贴政策2023

最近被大家问到最多的问题就是入户广州有什么补贴?落户哪个区比较好?哪个区的福利补贴比较多?打算在广州落户或是发展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各区的补贴众维都给你整理好了,看看有没有你符合的。

2023年广州各区人才补贴

01、黄埔区

创业即可获50万,获得投资最高可获500万!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万能津贴最高每年15万元,补贴期均为3年。本科生落户本区可获2万元新入户奖励,硕士生3万元、博士生5万元!推荐人才伯乐奖最高300万!引才中介服务奖最高 300 万!

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实际购房金额的80%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连续5年等额发放。

【黄埔区人才补贴申报项目】

其中最容易领取的补贴——新入户奖励。

02、南沙区

入户广州南沙区,即可申请领取人才引进住房补贴:本科生 2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博士研究生6万元;(2022年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兑现最后一年)。

根据最新人才补贴政策,还有这些人才补贴可领。

高层次人才奖励及团队扶持。对在南沙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人才奖励。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劳务报酬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对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

人才经济贡献奖励。骨干人才与高管人才最高给予个人经济贡献100%的奖励。对股权投资企业、后备上市企业、总部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人才,其投资性收入、股权转让收入、股权激励收入,最高按照个人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新引进人才奖励。对新引进落户的本科(学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给予最高12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的博士后科研人员,按科研、生活补贴、住房等给予最高75万元补贴。对港澳台侨青年在本区交流、实习、就业、创业、参赛等,给予单项最高100万元奖励。

03、番禺区

对经认定的新引进国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人才,给予5万元一次性落户补贴。对经认定的新引进国(境)外博士人才,给予10万元落户补贴,分两期等额发放。

对经评审认定的杰出产业人才,分三个等次给予补贴:一等奖1名,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贴;二等奖2名,分别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贴;三等奖2名,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贴。上述补贴40%给予个人或团队成员,60%给予企业。

创新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人才发展补贴,分两期等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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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人才补贴申报项目】

04、越秀区

按 5000 元/月(创新创业领军人オ)、2500 元/月(重点企业高级人オ)、1500 元/月(专业技术拔尖人オ及青年创客新星人オ)的标准。

重点引进各相关领域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紧缺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地奖励。

05、天河区

1.新引进的国际尖端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给予1000万元安家费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500万元安家费支持,其他国际尖端人才给予200万元安家费支持,安家费分2年发放。

2.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费支持,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安家费支持,获评广州市杰出专家的,给予最高20万元安家费支持,安家费分2年发放。

3.新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创新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4.新引进的文化艺术、体育竞技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在本区设立市级以上工作室的,再给予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资金支持。

5.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在本区设立市级以上工作室的,再给予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资金支持。

6.新引进的重点企业管理团队成员,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

7.新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06、海珠区

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最高万元资金奖励。

出站博士后安家补助,最高20万元资金奖励。

海珠区人才奖励和福利配套(杰出领军人才、创业人才),最高20万元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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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人才补贴申报项目】

07、从化区

高层次人才在广州购买商品住宅时,区杰出人オ、优秀人オ、后备人オ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或区杰出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区优秀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区后备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08、增城区

新引进到本区企业就业且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其中本科生要求已入户广州市增城区,且计税年 薪为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倍(含)以上。本人及家属名下在本区无房产的企业优秀毕业生可选择享受以下住房政策中的一项:

(一)免租入住人才住房3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人均 45 平方米,本科生人均 30 平方米。

(二)租房补贴。如政府无法提供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可享受租房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 3 万元,本科生 万元,分 3 年等额发放。

(三)购房补贴。自取得本政策享受资格起 3 年内,购买本 区首套房产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平方米 补助 300 元,总额最高 3 万元;本科生每平方米补助200 元,总额最高 万元。

09、花都区

1、安家费:国际尖端人才300万元,国内高端人才100万元,花都领军人才50万元,花都高端人才30万元,花都优秀后备人才1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

2、“花都杰出人才奖”,设置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总额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分2年等额发放。

3、“花都工匠”,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总额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4、博士后安家费,对从国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出站后1年内到本区全职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出站后1年内在花都区自主创业的博士后人员,给予总额20万元的安家费,分三年拨付至个人账户。

5、优秀人才住房补贴,新引进入户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总额5万元,硕士研究生总额3万元。

住房补贴申领条件

(1)工作条件。申请人需入户本区,在本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住房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企业,社会保险无补缴、代缴情况。

(2)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3)居住条件。申请人应在本区范围内有长期合法住所,包括租房和购房两种方式。

虽然各区都有人才补贴,但大部分的申请要求较高,不是人人都可申请。其中黄埔区的新入户奖励,花都区的住房补贴较容易达到要求,高学历,入户广州后即可申请,还没有办理广州落户的朋友,赶紧行动吧!

深圳入户补贴政策2023

深圳入户新政2023,户籍

一、应届生办理入户的条件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择业期为2年。

2、具有硕士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择业期为2年。

3、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博士,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择业期为5年。

注意: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生超过择业期,不能通过应届生接收的进行落户深圳,但可通过人才引进的来办理入户深圳。

非应届生办理入户深圳则要社保条件,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硕士博士在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也可申请)。

二、自考大学生怎么入户深圳根据深圳入户政策规定,入户对于个人的规定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才能直接申请办理入户深圳,若是非全日制的自考大学生则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来进行办理入户深圳:

1、自考本科,如果您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值(179分以上),可尝试申请积分入户深圳,但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深圳积分入户有名额,终能不能入围,还需根据终的排名情况决定。

2、自考本科,如果您年龄较大、社保较短,建议考个职,拿到证书后,即可申请技能/职称入户深圳。

深圳入户新政2023,户籍

三、深圳应届生补贴政策1.深圳就业补贴两年内高校生/无户籍要求2年内高校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6个月以上,可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补贴为3000元/人。

2.黄埔住房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应届生/硕士/博士入户黄埔区、连续缴纳本区社保满1年且在本区有住所者,可申请住房补贴。补贴为本科20000元/人、硕士30000元/人、博士50000元/人,补贴分两次到账。

3.南沙黄埔住房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入户南沙区、连续缴纳本区社保满3个月且在本区有住所者,可申请住房补贴。补贴为本科20000元/人、硕士40000元/人、博士60000元/人,补贴分两次到账。

深圳入户新政2023,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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