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区是否限购?

? ? ? ?目前郫都区域属于成都的限购范围。

? ? ? 成都目前限购区域有金牛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新都区,郫都区(郫县),温江区,双流区,龙泉驿区,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其中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的限购是最高级别的,成都其他区域的户口都不能在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购买住宅,有高新南区的户口只能买除了天府新区以外区域的房源,天府新区的户口,只能买除高新南区以外区域的房源。

? ? ? ?想在郫都区购买住宅,必须满足以下5个条件中的一个,1.成都户口,2.本科落户,3.集体户口,4.积分落户,5.连续两年成都社保。另外如果在成都限购区域在2016年10月1日前买过房,只可以再买一套。

温江入户政策?

2020年1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本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成都落户具体有条件落户、?积分落户、其他落户三种渠道。其中,“条件落户”包含了符合国家规定的23项落户政策,以及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的4项落户政策。

今天重点给大家分享最常用的落户方式,包含学历落户、积分落户、人才落户、投靠落户等。

01本科学历落户

具备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其他学历落户,可参考下列表格

02积分落户

关于积分落户,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条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要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持有成都市居住证,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以上才有资格申请。

登录“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du.gov.cn)提交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准备积分证明材料。

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

9月15查询本人积分结果。不是所有提交积分申请的人员都能获取入户名额,根据成都市当年积分入户限定人数,得分高者获得入户名额,才有资格办理落户。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学怎么算的?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学计算方法

? ? ? ?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

  一、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

  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

成都入学积分是怎么计算的?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学计算方法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一、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

  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

  1.本条中自有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住房。

  2.本条中租赁登记的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申请人(包括配偶)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三类住房:(1)已办理租赁备案的住房;(2)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3)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的认定以办理本市居住证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且连续办理了居住证的,截止申请日上月底,按5分/年累积计算。

  4.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当前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房屋租赁合同能积分吗?

加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赁住房的,只能以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房屋租赁合同加分吗

答,有的城市是可以加分的,比如成都市积分入户租房可以加分。需要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备案的,也可以算是合法稳定住所,加分规则如下:

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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