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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随子女迁户口医保怎么办
老人投靠子女,医保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一般可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省内异地转入:参保人携带好有效身份证前往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医保转移手续;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凭证;转入地医保局开具基本医保转移接续连续函;将联系函邮寄给对方社保机构,
2、省内异地转出:参保人携带好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各区、县(市)社保转移经办窗口办理转出手续即可;
3、跨省转出:经办人员携带好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的“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医保转移手续即可;
4、跨省转入:参保人或单位代办人携带好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在市社保局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然后再交至转入地的社保局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老人投靠子女医保怎么办
这就需要看老人交的是什么医疗保险了。如果老人交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都是可以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如果老人交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在当地办理一个居住证,然后在子女那参加当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可以了,享受当地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退休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后医保社保怎样转移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
退休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后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医疗转移的办理程序,以石家庄为例:
1、所在单位每月一日至十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科办理终止申报人基本医保关系;
2、所在单位向网络信息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提供拟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全称、地址及邮编。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出;
3、网络信息管理科审核转出基本医保关系职工信息及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转出意见;
4、通过审核的,网络信息管理科,增开《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给予转出申报人基本医保关系;
5、未通过审核的,告知原因。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
二、规范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后,转入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参保人申请,通知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确保管理服务顺畅衔接,避免待遇重复享受。
转出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在参保人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开具参保(合)凭证。参保(合)凭证是参保人员的重要权益记录,由参保人妥善保管,用于转入地受理医保关系转移申请时,核实参保人身份和转出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石家庄市医疗管理中心-转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流程图
老人跨省投靠子女医保怎么办
老人投靠子女,医保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一般可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省内异地转入:参保人携带好有效身份证前往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医保转移手续;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凭证;转入地医保局开具基本医保转移接续连续函;将联系函邮寄给对方社保机构,
2.省内异地转出:参保人携带好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各区、县(市)社保转移经办窗口办理转出手续即可;
3.跨省转出:经办人员携带好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的“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医保转移手续即可;
4.跨省转入:参保人或单位代办人携带好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在市社保局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然后再交至转入地的社保局即可。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