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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投靠子女落户成都可以买房吗政策2018
老人投靠子女落户成都可以买房。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条件: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可以买房吗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部分解读:
1.新政实施后,住房限购对象有何变化?
答:本次住房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2.新政实施后,限购方式有何变化?
答: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3.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住房,还能购房吗?
答: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4.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有什么条件?
答: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5.怎样才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答: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6.“两人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含哪些家庭成员?
答: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7.怎样算是“成年单身居民家庭”?
答: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包括三种情形。(1)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2)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3)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8.张三离异不满2年,张三的自有产权住房数量应该只算自己名下的,还是要算离异前全家名下的?
答:按离异前的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计算。
9.父母通过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成都的,能单独购房吗?
答: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10.新政后新购住房多久可以转让?
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11.新政何时开始实施?
答:新政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
12.新政施行之前购买住房的,政策如何界定?
答:新政施行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妈妈投靠爸爸落户成都未满一年可以买房吗
不可以。
成都购买住宅项目是限购的,必须满足
1.户口在成都范围内满2年;
2.社保在成都范围内,由单位给缴纳连续两年不间断的社保;
3.社保和户口在同一圈层的情况下,一年可以买房。
在成都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能作为单独的一个家庭申请购房,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成都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应作为其子女的家庭成员审查住房限购资格,但本次限购政策实施前父母已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改变其子女家庭类型。
父母投靠成都子女后可以买房吗
父母投靠成都子女后可以买房吗?
要视情况而定。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成都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有产权住房,则不可以在成都中心城区购房。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