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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成都落户
1、购房落户
2014年成都购房落户的新规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认真确认自己的购房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014年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就可以在成都落户。
2、人才引进(学历入户)
学历高就可以任性任性,成都人才引进的落户方式真是人性化!来看看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入户吧: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3、暂住入户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5、投资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成都留学人才引进政策
成都留学人才引进政策有以下:
1、海归可申请专属人才工作证根据《关于鼓励和引进留学人才来蓉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留学人员来成都创业、工作,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凭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执照可向市人事行政部门申请领取《成都市海外人才工作证》,既可长期居留,也可短期工作,来去自由;
2、可享受高校人才创业补贴根据规定,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办创业实体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可享受补贴的创业项目有: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3、国际顶尖人才最高一亿元资助2017年成都出台的“产业新政50条”,其中就提出,将强化高端人才激励,对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亿元综合资助。在成都创业的海归,如果项目前景被看好、科技含量高,最多可获得300万元的项目资助;
4、高新技术产业可申请经费支持留学人员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成都市政府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定经费予以支持。海归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可优先享受成都高新区三项经费,有关部门将协助其申请贷款和有关科研启动资金、科研资助经费。同时,实施了成都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项目匹配制度,对获得国家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的,市财政按照1: 2比例予以匹配;
5、支持创新创业企业拓展国际业务;
6、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
7、支持创建国际型创新创业载体。对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或由外籍团队独立运营、或入驻外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占比50%以_上、或入驻企业年度出口额占销售收入50%以上、或入驻企业外籍员工总数占比30%以上、或各类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国际型创新创业载体,经认定后,在1.2的基础上。上浮30%给予补贴;
8、支持开展国际性在线创新创业活动。对组织境外创业项目参与成都高新区组织的在线国际项目路演、创新创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在线创新创业活动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经认定后,按每个创业项目5千元补贴标准,给予每个机构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
9、高层次人才补贴:如果你是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创办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可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三个档次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
10、创业购房租房红利:符合天府新区《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的企业、总部型企业、税源型企业,实际购房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购房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给予-次性补助。
办理迁户口的一般流程是:
1、先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
2、获得同意后去到迁出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迁出地的派出所开出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公安局(市级)户政科办理申请迁入;
5、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去到迁出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7、持身份证与迁移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综上所述,出国留学人员是可以回成都落户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办理,而且还要提交相应的证件,才会享受到该有的政策待遇,所以,办理任何事情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走合法的程序,就可以得到该有的东西。
【法律依据】: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按照《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
成都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
法律主观:
一、留学人员成都落户政策是什么?1、前置条件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2、入户原则符合入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将户口落在合法固定住所处;不具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落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到五城区及高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工作的可将户口落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集体户,到郊区市县工作的可将户口落各区(市)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在国外取得教育部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入户,仍按原规定办理。3、提交材料(1)入户申请表(原件)(2)入户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成都人事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回国人员护照(原件和复印件)(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留学回国人员就职企业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加盖鲜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二、成都入户方式都有那些?1、学历入户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2、购房入户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4、投资入户政策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5、纳税入户政策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成都留学生落户所需资料
法律分析:1.入户申请表(原件)2.入户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成都人事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回国人员护照(原件和复印件)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留学回国人员就职企业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加盖鲜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三条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第二十二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应当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和招用人员简章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参加人才交流会、在公共媒体和互联网发布信息以及其他合法方式招聘人才。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
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