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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成都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成都市廉租房。【法律条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成都廉租房有哪些小区
成都廉租房有锦尚天华、仙湖公馆、领都、光华碧邻、蓉西阳光等。
1、锦尚天华,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和东街29号。
2、仙湖公馆,地址:成华区洪山北路99号。
3、领都,地址:成华区云龙南路66号。
4、光华碧邻,位于成都市青羊外光华。
5、蓉西阳光,地址:成都市光华大道与光耀三路交汇处马厂1、8组。
成都市申请廉租房条件
1.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
家庭人口1人,家庭年收入 6960元及以下(注:人均580元/月),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 15万元及以下,
2.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廉租住房时,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3.申请家庭按市场价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况证明,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方式对其住房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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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如何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成都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