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市环保检查时间多长
  2. 成都环保检查多久结束
  3. 成都汽车上户指南(明细)

成都市环保检查时间多长

法律分析:本次中央环保督查组在四川省检查时间是8月7日-9月7日,估计10号左右就会离开成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成都环保检查多久结束

法律分析:成都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已明确,即深入实施铁腕治气,大力推进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细颗粒物浓度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达到80%及以上;各区(市)县要确保完成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和总量减排任务。简阳市、都江堰市、邛崃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要确保持续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锦江区、斜区、龙泉驿区、舶江区、双流区、新津区要力争细颗粒物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开展清洁降尘行动加快施工工地完成文明施工管理整改。全市新取得土地项目原则上全面推进装配式建设方式,2021年全市房建I程项目装配率不低于4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成都汽车上户指南(明细)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提供以下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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