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条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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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落户咨询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86408110

办证中心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电话028-68382288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大慈寺路48号;电话028-84550103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文武路1号4楼;电话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世纪大道1000号;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电话028-84920660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洪江路三段65号;电话028-85807202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电话028-88226044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电话028-88551201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电话028-82530527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电话028-88740680

郫都区公安办证中心:德源北路二段555号清江别韵综合体;电话028-87913877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电话028-61929034

简阳公安办证中心:简阳市人民路465号;电话028-27266123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1、房屋面积≥90㎡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参加社保1年以上

买房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买房落户需办理的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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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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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公安办证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电话028-8770727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电话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283612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5633116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大弯便民路6号;电话028-83665063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北泉路777号;电话028-84882777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育英路788号;电话028-83964806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柳城南江路116号颤枣伏;电话028-82740942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8927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世纪大道1000号;电话028-82180219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电话028-84920660

成都落户政策

1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大专落户成都

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在东部新区、近郊区申请本人入户。

本科落户成都

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

1、孩子未满18岁;

2、夫妻双方均为成都集体户且无房也可以;

3、夫妻成都有房,直接办理孩子落户。

所需材料(投靠父或母的):入户申请表;未成年人及被投靠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本市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所属单位的意见)。

老年父母投靠

1、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3、孤寡老人,其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的,在赡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入户申请表;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夫妻投靠

1、不需要居住证了。

2、只需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其它情形:

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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