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往届大专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非成都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6、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
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全日制大专落户成都最新政策
全日制大专落户成都最新政策如下:
一、政策内容
1、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落户审批:在本市社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以落户成都市。
2、高端人才落户审批:技术、管理、教育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可以按照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申请落户成都市。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落户审批:拥有成都市社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就业证明,并且满足其他落户条件。
2、高端人才落户审批:拥有技术、管理、教育等领域的高端人才资质,并且满足其他落户条件。
全日制大专的简介:
专科,大学专科的简称,是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全日制专科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
专科学历主要分为全日制专科和非全日制专科两种。全日制专科主要是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在校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专科通常为成人高等教育的脱产、函授、业余和电大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专科的生源主要来自普通高考、春季高考、高职单考单招、成人高考等。其中普通高考、春季高考、高职单考单招为全日制,成人高考、自考等属于非全日制。
学完专科规定的所有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而取得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