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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成都集体户口孩子怎么落户
  2. 外国人的孩子上成都户口

成都集体户口孩子怎么落户

法律分析:根据户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外国人的孩子上成都户口

法律主观: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婴儿是在外国出生的,婴儿可在国内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婴儿出生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不得再在国内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办理流程由派出所直接受理。申报材料:1.正常出生子女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书》、结婚证、户口簿(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提供中国公民父或母户口簿)。2.非婚生子女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书》、母亲户口簿、邻居出具的书面证言。3.收养弃婴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收养登记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有《出生医学证明书》的)、收养人户口簿。4.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子女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申报户口的,提供在外国出生子女的出生证和复印件、父母及子女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外事部门签发的《在国外出生子女申报户口通知单》、抚养人户口簿。5.夫妻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申报户口,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结婚证、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家属区集体户口簿或现役军人父母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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