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买房后可以落户吗
在成都买房后可以落户。成都买房落户条件如下:
1、购买90平方以上的,必须在成都暂住满一年,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一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
2、购买90平方以下的,必须在成都暂住满三年,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三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不在成都工作可以落户成都吗
目前成都是可以落户的,没有工作没有房子都可以落户的,只要学历年龄满足要求的。
一、外地人怎么在成都落户口?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
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二、成都市户口迁移手续之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第三条
保障人才住房,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现在在成都买房可以落户吗
在成都买房不能落户,在购买住房后社保缴纳满一年,才可以落户。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扩展资料:
《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向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家庭户立户。
可立户的住房应编制门楼牌号(以下简称住房),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含农村地区住房),单位或部队经济适用房,部队营房,单位自建住房,本市农村地区居民(城镇无自有住房)租赁的城镇成套住房。其它租赁私人住房、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